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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同市餐厨废弃物应急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8〕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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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1-06 11:55:53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35
核心提示:为积极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切实从源头控制餐厨废弃物流向,根据《大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山西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泔水饲喂生猪管理的紧急通知》(晋防疫(指)字〔2018〕8号)、(同防疫(指)字〔2018〕8号)和(同防疫(办)字〔2018〕13号)等文件的精神,按照“严格禁止餐厨废弃物非法经营、转运活动,坚决取缔餐厨废弃物喂养生猪。”的要求,结合大同市实际,特制定大同市餐厨废弃物应急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大同市人民政府
大同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同政办发〔2018〕168号
发布日期 2018-10-25 生效日期 2018-10-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为防控非洲猪瘟疫情传播,《大同市餐厨废弃物应急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25日
 
    大同市餐厨废弃物应急管理实施方案
 
    为积极防控非洲猪瘟疫情,切实从源头控制餐厨废弃物流向,根据《大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山西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泔水饲喂生猪管理的紧急通知》(晋防疫(指)字〔2018〕8号)、(同防疫(指)字〔2018〕8号)和(同防疫(办)字〔2018〕13号)等文件的精神,按照“严格禁止餐厨废弃物非法经营、转运活动,坚决取缔餐厨废弃物喂养生猪。”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称餐厨废弃物(泔水),是指从事餐饮服务、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过期食品、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垃圾。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二、责任分工
 
    按照“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和各相关单位职能分工: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我市建成区内餐厨单位拒不签订收运协议、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单位或个人、签订收运协议后拒不履行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对私自把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的和随意向路面、雨水管道、河道、沟渠等乱倒餐厨废弃物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的经营监督管理,督促其完善“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无牌照及跨境运输餐厨废弃物车辆,对餐厨废弃物非法收运和处置的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查处。
 
    市农业委员会负责加强对生猪养殖场(户)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执法,依法查处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养生猪的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配合市公安局查处外省、市向我市跨境运输餐厨废弃物。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市政、食药监、公安、农委、交通等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行为。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成立专门队伍,制定相应的应急管理实施方案。
 
    三、保障措施
 
    市直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对本单位负责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制定部门联动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通报。
 
    各县(区)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加强对餐饮企业、食堂的餐厨废弃物流向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将餐厨废弃物清运到指定地点规范处置,发现私自经营、转运餐厨废弃物,特别是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生猪的,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开展宣传活动。要通过媒体、网络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关于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营造“企业主动参与、群众积极监督”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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