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其他法规 »关于印发《苏米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苏粮协(2018)第24号)

关于印发《苏米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苏粮协(2018)第2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0-26 10:08:32  来源: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  浏览次数:3707
核心提示:为贯彻《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的实施意见》,落实省粮食局关于“苏米”省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工作部署,省协会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注册了苏米集体商标(正在申请中),并专门拟定了《苏米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试行)》,现予以印发。
发布单位
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
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
发布文号 苏粮协(2018)第24号
发布日期 2018-10-22 生效日期 2018-10-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各设市区粮食行业协会、有关会员企业:
 
    为贯彻《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的实施意见》,落实省粮食局关于“苏米”省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工作部署,省协会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注册了苏米集体商标(正在申请中),并专门拟定了《苏米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试行)》,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江苏省粮食行业协会
 
    2018年10月22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其他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481 second(s), 12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