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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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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10-19 15:41:00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浏览次数:1589
核心提示:为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和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585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取消39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
发布单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 税委会公告〔2018〕9号
发布日期 2018-09-30 生效日期 2018-09-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为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和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585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取消39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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