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农牧发〔2018〕131号)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农牧发〔2018〕13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8-15 09:03:47  来源:甘肃省农牧厅  浏览次数:1965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新动能,农业农村部决定启动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根据《农业部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的通知》(农加发〔2018〕2号)要求,甘肃省农牧厅制定了《甘肃省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农牧厅
发布文号 甘农牧发〔2018〕131号
发布日期 2018-04-16 生效日期 2018-04-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局(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新动能,农业农村部决定启动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根据《农业部关于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的通知》(农加发〔2018〕2号)要求,省农牧厅制定了《甘肃省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甘肃省农牧厅
 
    2018年4月16日
 
    甘肃省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新动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农产品加工业联结工农、沟通城乡、亦工亦农,是“接一连三”的重要桥梁,是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重要民生产业。几年来,我省通过深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等系列政策,大力发展以龙头企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2300家,农产品加工能力达2500万吨,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2.5%,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农产品加工体系。但是,还存在加工企业“少、小、弱”、产业链条“短、细、散”、产业融合“浅、单、松”等问题,主要表现为加工业带动能力不足、加工企业竞争力不强、加工产品附加值不高、农业多种功能开发不够、特色农产品品牌优势不明显等发展瓶颈和短板,制约了农产品加工业的整体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对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加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在增强农业供给侧对需求侧的适应性灵活性中的重要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为核心,优化结构布局,强化科技支撑,提升质量品牌,促进融合发展,发挥优势,突出特色,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要坚持提质增效发展原则,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要求,引导产业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提升企业效益和竞争力;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原则,引导产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要坚持绿色引领发展原则,引导产业由资源消耗型向环境友好型转变,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实现增效增绿增收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有机统一;要坚持产业融合发展原则,引导产业从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其他产业深度融合。
 
    三、力争实现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集群明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支撑乡村振兴和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更加突出,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初加工以上)达到55%,农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明显增加,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进展。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出口企业,培育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5个以上,年销售收入达到1100亿元以上。建设一批高标准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
 
    四、全面落实重点任务
 
    (一)提升协调发展能力。统筹推进粮食、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大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保鲜、储藏、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减少产后损失,提升商品化水平。引导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推动企业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介一批农产品和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推动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和梯次利用,提升副产物附加值。推介一批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及中央厨房发展新模式,开发多元化产品,提升主食品牌化水平。
 
    (二)提升园区集聚能力。创建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培育打造一批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引导加工产能向“三园”聚集发展,鼓励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引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力建设种养基地,发展产后加工,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打造加工业发展集群。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探索形成农民持续增收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新模式,实现就地就近脱贫。
 
    (三)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强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与企业技术创新的对接,搭建科企技术对接平台,推广一批成熟适用加工技术、工艺和关键装备。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支持马铃薯主食化、果蔬贮运保鲜和精深加工、牛羊肉加工、中药材安全贮藏与功能成分提取技术研究,开发营养均衡、养生保健、食药同源的加工食品。
 
    (四)提升品牌创建能力。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观念,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先进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等体系认证,鼓励企业自主制定和使用先进标准,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提升全程质量控制能力。充分挖掘农产品、加工品和休闲旅游产品的文脉、工艺、文物、故事、精神等价值,推进品牌创建。积极参与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创建宣传周及省内农业博览会等系列活动,宣传推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老字号”品牌,打造绿色生态农产品区域综合形象品牌和“陇字号”品牌,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五)提升绿色发展能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加工,推介一批典型模式,引导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形成“资源-加工-产品-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鼓励在适宜地区建设和使用太阳能干燥、热泵干燥等高效节能环保的技术装备。积极推广相关技术,促进农产品冷藏库、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的“一库多用”、“一房多用”,提高已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的使用效率,努力实现周年使用。促进农产品和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有机结合,推动副产物综合利用原料标准化,实现加工副产物的有效供给。
 
    (六)提升融合发展能力。结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和先导区创建,支持农户、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建设、完善、提升初加工、主食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设施设备,引导鼓励利用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积极发展智慧农场、农村电商、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中央厨房和个人定制等新业态新模式,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农业与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多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实现供应链相通,形成前后相连、上下衔接的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发展向“产品+服务”转变。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合作制、股份制等方式,不断完善订单农业、土地经营权入股等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形成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五、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23号),发挥农业部门牵头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财税支持、强化金融服务、改善投资贸易条件、落实用地用电政策等措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借助全省“1+9”产业扶贫政策资金,加大对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的支持力度,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原料基地、果蔬保鲜库、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资金和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加强履职尽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好规划、指导、管理和服务等职能,加强对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的督导,加大项目、资金、资源整合力度,优先向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倾斜,将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市、县两级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年12月15日前向省农牧厅上报工作总结,随时报告新情况、新经验、新进展、新典型。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共同促进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人才培训。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人才培训行动,以培训科技创新与推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企业家、职业技能人才等为重点,组织企业参加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食品加工人才、经营管理人、农民创业带头人、贸易经理人、农产品网络销售等专业人才培训,培育一批经营管理队伍、科技创新团队、生产能手和技能人才。紧密结合全省特色优势产业需求和市场应用基础,大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培训,着力培养熟悉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规以及科技成果评价、成果交易、企业融资、市场营销等业务技能的复合型人才。适应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和运营、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中央厨房和净菜加工等产业发展态势,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面向生产一线员工,组织开展岗位比武、技能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加快培育一批岗位生产能手。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集中挖掘宣传一批绿色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主食加工、中央厨房等农产品加工业新业态的典型发展模式。加强农产品加工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营养、健康、绿色的消费理念。有效利用广电、报刊、网站等多种途径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各类新媒体,大力宣传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的成功经验做法,深入报道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的经验、成就和典型,营造支持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公共服务。重视农产品加工统计工作,开展全省185家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景气监测调查固定观察点运行监测和景气分析,为行业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运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商服务和培训体验服务。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产品宣传推介等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加强政策咨询、人才对接等公共服务。围绕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大力推进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向西出口”。加强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作,推荐一批发展前景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享受优惠信贷支持。协调甘肃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扩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将农民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企业列入农业担保体系支持范围。
 地区: 甘肃 
 标签: 农业 农产品加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