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农办医〔2018〕32号)通知要求,结合全区畜禽屠宰行业特点和自治区农牧业厅《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10大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为切实解决畜禽屠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自治区农牧业厅决定2018年继续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现将《2018年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