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2.进口商进行境外生产企业登记时,能否确认境外生产企业或其他进口商是否登记?
Ø 在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系统(impfood.mfds.go.kr)可查询已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
Q13.通过贴牌(OEM)进口食品时,出口国生产企业要接受卫生检查,若健康功能食品也以OEM方式进口时,是否要对出口国生产企业进行卫生检查?
Ø 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第18条,进口、销售以贴牌方式委托出口国制造、加工的进口食品等,应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处处长规定的卫生检查相关标准,通过海外食品卫生评估机构实施实地卫生评估等事项,并根据《食品卫生法》第31条进行检查且保管其记录2年。
Ø 但现行《健康功能食品相关法律》及《畜产品卫生管理法》中没有贴牌进口相关规定,因此仅适用于《食品卫生法》中规定的食品等,可参考一下。
Q14.境外生产企业仅登记1次就可以吗?
Ø 境外生产企业登记1次,最初登记后无变更事项时2年有效。
※ 法律第5条第6项:境外生产企业登记的有效期为2年。
Q15.申请境外生产企业登记时,生产企业的登记信息是如何规定的?
Ø 法律规定境外生产企业信息要输入企业名称、所在地、国家、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Q16.境外生产企业的设立、运营者有何范围?
Ø 输入境外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即可。
Q17.进口商委托代理的情况进口商必须进行制造商登记吗?
Ø 境外制造企业登记的主体限境外制造企业的设立、运营者及进口商(代购进口者除外)。
Q18.未进行境外生产企业登记能否进行申报?
Ø 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第5条第5项,未进行境外生产企业登记的情况可不受理进口申报。
Ø 自2016年8月4日起,进口申报7日前未进行境外生产企业登记时可不受理进口申报。
※ 法律第5条第5项:未进行境外生产企业登记及变更登记或以虚假、不正当方法进行登记的情况,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时未提供或以虚假、不正当方法提供的情况。
Q19.境外出口企业有多处包装场所时,都要登记?
Ø 应按境外出口企业的包装场所进行登记。
Q20.如何确认境外生产企业登记的进展情况?
Ø 将通过邮件向国内外登记申请者通报申请、登记通知。
Ø 在线申请时:境外生产企业(impfood.mfds.go.kr)→我的民愿(my civil petition)→申请编号, 输入邮箱后搜索→可确认处理状态
Q21.通过非境外生产企业的第3方进口时,要经过什么程序才能进口?
Ø 即使通过非境外生产企业的第3方进口,现有进口申请表中填写了境外生产企业后,视为已进行进口申报,因此,进口申报时,确认该境外生产企业相关信息后,应通知其已进行登记。
Q22.超过境外生产企业登记更新时间,是否要重新进行登记?
Ø 是的,要重新登记。
Q23.境外生产企业接到实地考察结果改善措施通知时, 改善期限内能否进行进口申报?
Ø 可以进行进口申报或加强检查。
Q24.进行境外生产企业登记有什么程序?
Ø 网络计算机系统(impfood.mfds.go.kr)登记时:申请境外生产企业登记→文件检查(3天)→完成登记(发放注册登记编号)。
Ø 传真(FAX)登记时:按《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附件第一款样式做成后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