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质函〔2018〕288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质函〔2018〕288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3-09 08:33:51  来源: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3198
核心提示: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质〔2018〕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2018年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发布单位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皖农质函〔2018〕288号
发布日期 2018-03-08 生效日期 2018-03-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ahny.gov.cn/detail.asp?id=65D4DCDE-CFD7-49B9-ADFC-AA1ECC5B5C98&typeid=11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广德县、宿松县农委,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质〔2018〕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2018年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
 
    2018年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和省委1号文件、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标准化生产,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
 
    坚持推行按规程操作,依标生产,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和生产源头管控,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和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1.落实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积极参与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做好质量兴农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深入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着力实施生产标准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产地环境净化、农业品牌提升、质量兴农科技支撑、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等九大行动。
 
    2.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按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要求,积极参与农业部清理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废止与农业绿色发展不适应的标准。对已列入省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进行指导。积极配合农业部启动开展农产品品质、营养标准的研制。
 
    3.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强农业资源养护。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农业绿色发展重大行动。积极推进耕地土壤污染详查,加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分区域分品种进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规模,不断提升耕地质量。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4.严格生产过程管控。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纵深推进测土配方施肥,试点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技术,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全程绿色防控。规范使用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台帐,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有关情况、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农产品收获、屠宰、捕捞的日期等情况。
 
    5.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标准推广和使用指导,加快推进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GAP、HACCP等)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对标准化生产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指数评价。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大县、规模种养基地、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率先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鼓励开展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把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的重要指标,打造一批生态良好、技术成熟、按标准组织生产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使之成为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的示范窗口。
 
    6.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充分发挥科研院校和专家团队作用,落实农业部《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规划(2018-2030年)》,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急需的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研发。在产地污染修复治理、绿色防控、风险评估、营养功能品质评价、质量追溯、智慧监管、检验检测等技术和设备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加大高效低毒经济的替代农药、兽药研发力度,大力推广绿色安全生产技术和模式。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化施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营养品质影响研究评价,实施减化肥、减农药、减兽用抗菌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包括免用)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开展安全优质、绿色生态农业投入品新品种新技术评价、展览展示与示范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及防腐保鲜科学研究、质量评价、展览展示与示范推广。推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强质量安全技术的集成、示范和推广。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加强监督执法
 
    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观念,围绕薄弱环节、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全程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7.深入开展“六化”监管。加大力度全力推行监管对象明确化、监管风险分级化、监管方法规范化、监管信息可追溯化、检查巡查痕迹化和监管覆盖网络化。推动市、县、乡农业部门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信用档案,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8.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发挥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络作用,强化监测预警,发现风险隐患。制定印发2018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强分工协作,及时会商研判,共享监测结果。组织开展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全年分三次对16个市的三大类产品30多个品种、30多项参数进行监测。加强监测结果通报和发布工作,督促问题突出地区加大整改和执法查处力度。对例行监测没有覆盖的产品和质量安全指标开展专项监测。建立市县级监测方案和信息报告制度,并将报送情况列入年终考核指标。实施市县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结合追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监测数据直报,省、市、县互联互通、监测数据共享。积极配合农业部开展季度例行监测。
 
    9.强化风险评估与排查。以影响农业产业发展、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社会高度关切的农产品和风险因子为重点,开展粮油生物毒素、蔬菜农药残留、畜禽抗菌药、水产违禁药物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进行全过程、多层次的风险排查和验证评估,做到家底清、情况明。针对重点品种构建风险防控策略,指导地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示范基地,在规范用药、绿色生产、品质提升等方面重点发力,做到因品施策、精准防控。积极配合农业部启动农产品品质、营养、风味监测计划制定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质营养水平的不断提升。
 
    10.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实施新修订的《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为契机,针对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两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问题链”管理,建立暗查暗访制度,积极查找问题隐患,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各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及时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加强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依托食品安全,强化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的热线和邮箱,利用农民万事通热线,畅通“12316”信息投诉举报渠道,推动社会共治。
 
    11.强化投入品监管。落实国家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逐步淘汰禁用高毒农药。严格兽用抗菌药准入管理,全面实施《全国兽用抗菌药及禁用兽药综合治理5年行动方案(2015-2020)》和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全面、系统开展兽用抗菌药及禁用兽药整治工作。继续实施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农药、兽药生产经营追溯管理,防止滥用、乱用和误用。开展“绿剑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农药兽药和肥料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无证套牌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查处的大案要案进行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推动建立农资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把安全优质绿色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
 
    12.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强与食药、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工作协作机制。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积极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充分利用监测、投诉举报、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对地方查处工作实施督办。特别是针对禁限用农药兽药使用、非法添加、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等问题,坚决做到“问题产品的来源和去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涉嫌单位责任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生原因查找不全面、不透彻的不放过;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后续整改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剖析案件原因,追根溯源,违法必查、查必到底。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予以严办。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实现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将案件查处移交公安机关情况列为年终考核加分项。
 
    13.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构建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全省一盘棋的机制,力求做到第一时间监测预警、调查核实、会商研判、正面发声、系统处置,防范出现大的问题,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调整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贴近产业、贴近消费者,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技术咨询、科普解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14.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举办安全县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扩大质量安全县优质绿色农产品的销量和市场影响力,充分发挥安全县金字招牌作用。组织开展第二批9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县(市、区)创建试点单位中期核查,督促创建单位加大创建力度,适时验收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开展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修订创建活动方案、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制定群众满意度测评规范,推动创建活动更加科学、规范。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与安全县创建结合,并作为新命名安全县的条件,已命名的安全县应在一年内达到上述要求,并将县级追溯平台与省级追溯平台对接,逾期不达标者摘牌。配合省食药安办开好2018年“双安双创”现场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市为单位整建制创建。
 
    15.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试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食药监食流〔2017〕62号)要求,在蚌埠、芜湖、铜陵、黄山等四市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全省推广,有条件的市也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优化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追溯信息平台,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地已有平台与省追溯平台有效对接和融合。市级建设追溯平台,并与省级追溯平台对接的列入年终加分项。制定《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标准。争取将我省纳入国家开展的10个追溯试点省。省级追溯平台加强与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商超等合作,提高消费者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
 
    三、加快“三品一标”发展,着力提升农产品品牌含金量
 
    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强化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产品品牌意识,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组合供应链,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16.做大做强“三品一标”品牌。率先将“三品一标”产品纳入追溯管理。着力提升“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号召力和竞争力,让“三品一标”成为食用农产品的金字招牌。实行追溯管理的“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主体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追溯平台注册情况列为对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17.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工作程序把关和质量管理。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产品专展工作。开展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管理、保护及宣传工作,带动区域品牌打造和产业培育,更好地促进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发展。
 
    18.加强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管理。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审核认证,提升发展质量,防范风险隐患。发挥认证系统与专家组优势,采取集中认定和认证评审,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将农产品质量追溯作为“三品一标”认证的必要条件,推动绿色有机农产品全部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通过“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实现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化管理、良好生产过程受控、质量信息在线展示、生产销售顺畅对接。
 
    19.积极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调整改革工作。依据农业部制定无公害农产品改革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坚持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标志式样、统一证书编号、统一检验机构“四统一”布局,遵循频道不换、放而不乱、程序简化、重心下移、集中时段、专家评审的原则,顺应改革形势,积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两证合一”工作,承接做好农业部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下放工作。
 
    四、采用多种形式,着力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发挥媒体、行业协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优质安全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树立我省农产品安全优质放心的形象。宣传工作突出列入年终加分项。
 
    20.加强科普宣传树立消费信心。组织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万里行”、“绿色食品宣传月”、“食品安全江淮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绿色食品进超市、进学校、进社区、媒体记者进企业、进生产基地等集中宣传活动,提升绿色食品的知名度、美誉度,让绿色食品标志形象深入人心。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建立联合宣传、科普机制,不断提升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在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品牌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方面选好典型,交流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对公众关注、反复出现的谣言进行分类解读,做到及时有效识别谣言,快速果断破除谣言,营造风清气正、安心放心的舆论环境。
 
    21.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市场推介。积极参加第十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推动我省“三品一标”农产品集中亮相、共同推介。支持帮助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拓展市场,鼓励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柜、专营店建设,为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搭建营销平台,促进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形成。探索开展低碳环保、绿色优质、经济实用的农产品包装及材料科学研究、筛选评价、展览展示和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设计研发、比对评价和宣传推广工作。
 
    22.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大力提高生产者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增强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和信心。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主产县、粮食大县的农资和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信用产品和服务。建立“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制。大力弘扬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文化,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选择。
 
    五、积极开展监管体系建设,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坚持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围绕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培养目标,努力造就一支“脑要勤、脚要勤、嘴要勤、手要勤;有情怀、有本领、有担当、有作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干部队伍。
 
    23.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制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站创建标准,推动各地按照标准加大创建力度。加强乡镇监管机构条件建设和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练兵,督促指导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农业投入品筛查选型、田间地头技术指导、生产过程督导巡查、农药兽药使用间隔期(休药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等工作。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和追溯点建设,支持基层监管机构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监管服务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队伍人员能力培训,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实现基层监管能力由弱到强的转变。积极开展“四员”队伍建设,推行“四员”(乡镇监管员、乡镇检测员、村级协管员、生产单位内检员)管理。
 
    24.加强农业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组织获得“双认证”的质检机构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择优选择5家省市级质检机构“一对二”帮扶10个市、县级质检机构开展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通过“双认证”的检测机构列入年终考核加分项。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运行条件、检测能力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基层检测机构更好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调查、取样速测和样品前处理及基本的定量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检测能力校准活动,并及时公布、反馈能力验证和校准结果。强化农业质检机构证后监管,组织开展质检机构飞行检查。探索建立质检机构诚信档案和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扩大能力验证覆盖面。
 
    25.深入推进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根据《2018年农产品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切实做好验收评价和绩效评价工作。认证奖补“三品一标”生产单位不低于1400家。再建963套乡镇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建成后的乡镇快检室要保证快速检测工作运行,承担市、县农业部门快检任务,并将数据上传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
 
    26.强化监管工作考核。加强对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合理设置考核标准,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分两部分。基本分主要是对部署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效果分主要是对某项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作为加分项。
 
    各级农业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建立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组织协调,认真落实责任,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作出积极贡献。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5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39741) 法规动态 (85)
法规解读 (2623)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