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质检办法函〔2017〕105号)要求,辽宁省质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截止2017年6月底,辽宁省质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4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3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1.辽宁省质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辽宁省质监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