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我区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生产安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制定了《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操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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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宁食药监〔2017〕15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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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7-07-20 | 生效日期 | 2017-07-2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规范规程 | |
备注 | http://www.nxfda.gov.cn/html/spscyjg/20170731/94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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