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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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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5-22 14:41:03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浏览次数:4020
核心提示:《广东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发布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办〔2016〕120号
发布日期 2016-11-21 生效日期 2016-11-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611/t20161125_682397.html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1日
 
  广东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国民经济竞争力和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42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健康发展,服务广东经济转型升级,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广东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以来,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产业规模持续增长,物流运输网络日趋完善,物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产业规模持续扩大。2015年,全省实现社会物流总额18.5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65.3%,年均增长10.6%;物流业增加值5176亿元,比2010年增长69.4%,年均增长11.1%,物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7.1%,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4%;社会物流总费用约为1.1万亿元,与GDP的比率为1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完成货物运输总量37.6亿吨,增长6.3%;货物运输周转量1.5万亿吨公里,增长0.7%;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6.2亿吨,增长3.1%,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5.1亿吨,增长0.1%,内贸货物吞吐量11.1亿吨,增长4.5%;港口集装箱吞吐量5472万标准箱,增长3.3%。物流运输网络日趋完善。全省已基本形成由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管道所构成的综合立体交通运输网络,基本实现对内对外互联互通。公路方面,“十纵五横两环线”高等级公路网主骨架初步形成,截至2015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7018公里,居全国第一,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的目标;铁路方面,以京广、京九铁路为主的铁路运输网络日趋完善,随着赣韶、南广、贵广铁路的通车,大大缩短了省内外城市之间的距离;水运方面,形成了以广州港、深圳港、珠海港、汕头港、湛江港五大沿海主要港口,佛山港、肇庆港两大内河主要港口为龙头,辐射华南、西南,面向全球的港口发展格局,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核心的广东沿海港口群,已初步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物流中心;航空方面,形成了以广州、深圳机场为枢纽机场,以珠海、揭阳、湛江、惠州、梅州为干支线机场的航空运输格局。
 
  物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省现有各类物流企业约20万家,其中超过75%是民营企业。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A级物流企业216家,5A级物流企业达到20家,数量居全国前列,涌现出一批现代化、规模化、品牌化物流领军企业。物流园区发展迅速,全省共有各类物流园区362家,其中规模较大的超过20家,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保税物流全国领先,全省有2个综合保税区、2个保税港区、7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4个保税区、2个出口加工区、62个出口监管仓库、130个保税仓库,数量居全国前列。
 
  物流技术装备明显改善。全省物流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物流企业广泛使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南方物联网示范工程、宝供第三方物流信息平台、林安物流信息交易平台等一批信息平台项目投入使用,智慧港、智慧仓等物联网项目投入运营,有效地促进了物流行业信息交换和共享。物流企业积极推广应用装卸搬运、分拣包装、加工配送等专用物流装备和智能标签、跟踪追溯、路径优化等技术,提高了物流运行效率。
 
  物流标准化建设初显成效。2014年,广州市被商务部与国家标准委员会认定为第一批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佛山、东莞、中山、肇庆市为第二批试点城市。一批物流企业被选定为实施《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的重点企业和平台。
 
  总体上看,我省现代物流业已步入快速转型升级的新阶段,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是物流成本仍然偏高、效率偏低。2015年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5%,与欧美国家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9%相比,物流成本还有很大压缩空间。二是综合运输体系尚未完善。物流基础设施配套性、兼容性不强,沿海港口优势发挥不充分,公路集疏运比例过高,多式联运仍未实现无缝连接。三是物流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形成,公共信息平台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四是物流标准推广力度还不够,各种运输方式之间装备标准不统一,产品包装标准与物流设施标准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信息系统之间缺乏接口标准。五是物流政策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市场秩序不够规范有序,已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物流信用体系建设滞后。
 
  (二)面临形势。
 
  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革命带动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现代物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国际国内物流需求快速增长。经济全球化呈现国际化采购、国际化生产、国际化销售的格局,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我省全面深化与东盟、港澳地区的交流合作,将有效扩大国际物流市场规模。农业现代化将极大释放大宗农产品物流和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需求。新型工业化要求加快建立规模化、现代化的制造业物流服务体系。新型城镇化将伴随产生许多生产性、生活性物流需求,并催生新的物流需求。
 
  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信息技术和供应链管理不断发展并在物流业得到广泛运用,为广大生产流通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多样化、精益化的物流服务,推动制造业专注核心业务和商贸业优化内部分工,以新技术、新管理为核心的现代物流体系日益形成。随着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增强和消费方式转变,全社会物流服务能力和效率持续提升,物流业市场竞争加剧,必将推动物流业在新的起点上加速发展和转型升级。
 
  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强。随着社会物流规模快速扩大、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形势加重、城市交通压力加大,传统物流运作模式已难以为继。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必须加快运用先进运营管理理念,不断提高信息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促进一体化和网络化经营,大力发展绿色物流,推动节能减排,切实降低能耗、减少排放、缓解交通压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减轻资源和环境压力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积极营造有利于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着力构建高度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现代物流体系,推动现代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和交通运输技术在物流体系中的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促进现代物流与工业高效联动发展,为广东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高效供应链管理服务。
 
  (二)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服务体系,形成物流主体多元化、物流服务专业化的发展格局。加强政府在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方面的引导,营造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创新驱动,高端发展。加快传统物流发展模式创新,积极探索新型物流业态,大力推动“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与物流活动深度融合。加快发展供应链管理、衍生服务等高端物流业态,提高现代物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和服务辐射能力。
 
  完善标准,降本增效。坚持技术标准化先行,推动物流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物流企业品牌培育。提升物流运行质量和效益,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倡导绿色物流理念,积极发展低碳物流。加强一体化运作,实现物流作业各环节、各种物流设施设备以及物流信息的衔接配套,促进物流服务体系高效运转。
 
  统筹规划,协调联动。加强全省物流业发展总体规划,整合物流基地、物流通道、运输装备等资源,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强化跨区域物流合作,完善区域物流网络,实现区域物流协同发展。大力延伸物流产业链条,推进现代物流业与农业、制造业、商贸业、金融业等相关产业联动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与“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相适应的行业管理政策体系。
 
  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全省社会物流总额年均增长约9.5%,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约9.5%,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左右。
 
  物流整体运行效率显著提高。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由2015年的15%下降到14.5%左右,物流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和创新服务不断涌现,第三方物流比重明显提高,新的物流装备、技术广泛应用,物流服务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与相关产业融合度进一步提高。
 
  物流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广泛应用,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以互联网为依托,开放共享、合作共赢、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智慧物流生态体系。
 
  物流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基于互联网的物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成为行业发展新动力,物流企业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形成一批智能化水平高、综合服务能力好、国际竞争力强的现代物流企业,培育10家左右营业收入超百亿的物流企业。
 
  物流枢纽作用进一步凸显。物流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和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基本形成、流通率显著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物流枢纽、国际国内物流大通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物流节点布局更趋合理,逐步建成具有国际资源配置功能的全国现代物流业发展先导区,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战略的重要物流枢纽。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物流业发展“成本高、负担重、融资难”问题,促进行业降本增效,提高物流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持续改善物流运行环境,清理、整顿、规范流通环节收费和公路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切实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效率。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物流增值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等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物流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减轻物流企业经营负担。(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地税局,省国税局负责)调动社会资本投资的积极性,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整条供应链金融服务,盘活物流企业资金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负责)鼓励物流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构建供应链一体化服务体系,提高物流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二)提升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鼓励物流企业通过投资并购、资产重组、强强联合、战略协作、企业联盟等方式,提高物流资源集约度和市场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全球供应链资源整合和调配能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和供应链管理企业。(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省邮政管理局负责)支持物流企业建立与制造企业、商贸企业、农业企业长效合作交流机制,实现多业态资源共享和融合联动发展。(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供销社负责)支持快递业整合资源,推进快递与综合交通运输系统的顺畅对接,积极引导培育形成若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骨干快递企业,构建普惠城乡、联通世界的快递服务网络。充分发挥邮政的网络、信息和服务优势,深入推动邮政与电子商务企业的战略合作,发展电商小包等新型邮政业务。完善邮政基础设施网络,鼓励邮政企业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村邮政物流服务,推动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农业厅、供销社,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负责)
 
  (三)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建设交通物流网络。完善枢纽集疏运系统,实施铁路引入港口、公路货站和物流园区工程,以及枢纽周边道路畅通工程。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推进建设广州—佛山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强空港、海港、公路港等枢纽的功能定位、建设标准的衔接,强化枢纽物流功能。(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负责)构建便捷通畅的骨干物流通道,加强珠江、西江、北江等航道和港口群一体化建设,构建港口物流联盟,建设港口物流大通道。完善公路港建设布局,强化公路港功能,重点构建一批综合型、基地型和驿站型公路港,鼓励龙头企业组建全国公路港联盟,推动行内资源共享和跨区域运输组织。(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提升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引导企业剥离外包物流业务,促进企业内部物流需求社会化。优化制造业、商贸业集聚区物流资源配置,构建中小微企业公共物流服务平台,提供社会化物流服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负责)着力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传统物流企业采用现代物流管理理念、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提高传统仓储、运输、货代、快递等服务能力;支持从企业内部剥离出来的物流企业发挥专业化、精益化服务优势,积极为社会提供公共物流服务;鼓励物流企业积极发展定制化物流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个性化物流需求。(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邮政管理局负责)进一步优化物流组织模式,积极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提高多式联运比重。(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五)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发展。加强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推进全程透明、可视、可追踪、智能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科技厅、公安厅,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负责)鼓励物流领域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提高物流企业信息化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负责)构建物流信息互联共享体系。推广应用电子面单、电子合同等数据化物流活动信息载体,加快实现物流活动信息数据化;促进不同部门、不同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衔接,鼓励各类专业平台、车货匹配平台等开放数据接口,加强物流运行数据的采集、分析,提供针对社会化物流需求的服务应用,推动物流数据开放;构建全省大数据平台体系,衔接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鼓励物流龙头企业搭建面向中小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货源、车(船)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有效降低运输载具空驶率,促进物流信息平台协同化。(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公安厅,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六)推进物流技术装备现代化。鼓励物流企业加强先进仓储配送技术应用,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化立体仓库,围绕产品可追溯、在线调度管理、智能配货等重点环节,推动机器人、货物跟踪定位、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集成传感、可视化、移动信息服务、导航集成系统等技术装备在物流领域应用,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和仓储管理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负责)鼓励建设物流配送云服务平台,依托北斗导航、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采集交通路况、气象等信息,加强对物流配送车辆、人员、温控等要素的实时监控,统筹利用相关数据资源,优化配送路线和运力,并依据实时路况动态调整,做好供应商、配送车辆、网点、用户等各环节信息的精准对接,提高配送效率。(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负责)支持企业开展物流核心技术装备研发,对物流技术装备进行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七)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鼓励物流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参与国家物流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物流技术、装备、流程、服务、安全等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物流标准化进程。积极适应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发展需求,制修订一批对现代物流业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有重大促进作用的物流标准,完善全省物流标准体系框架。加强物流标准与农业、制造业、商贸业等其他行业标准的衔接,促进各种物流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标准协调一致。(省质监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负责)加强物流信息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物流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等相关标准规范,重点完善包装、托盘、周转箱、货品编码等标准。制修订一批行业急需的企业间物流信息交互标准以及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应用开发、通用接口、数据传输等标准。(省质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负责)加强物流标准化宣传、推广、应用,打造一批物流标准化应用试点示范企业,以点带面推动全行业标准化水平提高。(省商务厅、质监局、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八)推进区域物流协调发展。加快完善全省城市物流节点布局,构建以广州、深圳市为枢纽,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汕头、韶关、湛江市为区域节点,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为支撑的三级城市物流发展布局,促进区域物流协调、联动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着力推动广州、深圳市建设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打造具有国际资源配置功能和国际商务营运功能的全球物流枢纽城市。(广州、深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负责)持续推进珠三角物流一体化发展,促进优质物流资源和要素的合理流动,增强珠三角物流在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能力。加快完善粤东西北地区综合交通网络,强化与珠三角地区快速便捷的交通联系,建成较为完善的出省综合运输大通道,大力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商贸、大宗货物、农产品物流产业;积极服务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发展生产性物流业,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地区产业互联互补互动发展。充分发挥珠三角物流发展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物流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加强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运输方式衔接,推进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发展,着力构建泛珠三角区域国际物流主干网络。(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负责)
 
  (九)推动国际物流发展。充分发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实施海空港联动,发展国际航运与物流业。加强与区外航运产业聚集区协同发展,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协同运作模式。(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前海蛇口、横琴片区管委会,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自贸办,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中南管理局、广东海事局负责)积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物流枢纽,深化与港澳在港口、机场、陆路交通、物流组织服务上的对接。依托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等平台,提高广州物流业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深圳与香港共建全球性物流中心。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一体化,建设粤港澳航运服务示范区,推动粤港澳航运物流服务自由化。(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自贸办、港澳办,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广东海事局,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海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管委会负责)积极推动建设东莞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和广州大田集装箱中心站,充分发挥中欧、中亚货运班列连接俄罗斯、中亚、东北亚市场的作用,打造华南地区连接“一带一路”国际物流枢纽。(广铁集团,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口岸办、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负责)依托广东经广西、云南至越南、缅甸、泰国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铁路动脉,构建“粤港澳—西南省份—东盟国家”国际综合物流大通道。支持企业开辟东南亚等国际航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友好港口、临港物流园区,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航运和物流节点。(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外办,广铁集团、广东海事局、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鼓励发展绿色物流。引导物流企业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广泛应用绿色环保的新型物流技术、装备,加快建立绿色物流运作和评估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物流设备能耗和排放检测、认证制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质监局负责)推进“绿色物流”体系建设,推动物流包装、仓储、配送绿色发展,推广可多次利用的周转包装,加强对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构建低环境负荷的循环物流系统。大力发展废弃物回收物流,鼓励与制造企业、回收利用企业联合开展废旧资源利用,建立工业废料处理物流系统。(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四、重点项目
 
  (一)高效便捷物流模式创新项目。大力推动互联网与物流活动深度融合,创新物流企业经营和服务模式,积极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无水港、公共外库、无车承运人等新型组织模式。发展“互联网+”运力匹配,加快公路港等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打造线上线下联动公路港网络,加强货物流量、流向的预测预警,优化货物运输路径,实现对配送场站、运输车辆和人员的精准调度。推进“互联网+”运输协同,建立多式联运信息平台,促进多式联运信息共享,推行物流全程“一单制”,加强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建设。(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负责)支持“互联网+”物流企业协同发展,整合社会分散的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业务资源,推动实现合同签订、车辆调度、运费结算等统筹管理,带动广大中小企业集约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负责)积极推进粤港澳—东盟公路甩挂运输联盟试点,整合粤港澳及东盟沿线货运物流枢纽、车辆设施、信息平台等资源,提供甩挂运输公共服务产品、公共信息服务。(省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港口的合作力度,在广州港、深圳港等港口探索发展国际中转集拼、沿海捎带等国际航运业务。(省交通运输厅,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海事局,广州、深圳市政府负责)进一步优化物流组织模式,积极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提高物流资源利用率。(省商务厅负责)着力发展供应链金融,通过创新金融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资金流、信息流、商流、物流的畅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负责)鼓励物流领域龙头骨干企业、投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协同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不断提升商业策划、法律咨询和知识产权等创新创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合理引导和搭配财政创业投资资金、市场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在创新活动不同阶段发挥不同资金的最优作用。(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金融办负责)
 
  (二)物流园区项目。鼓励依托综合交通枢纽发展货运枢纽型物流园区及航空快件中心,做大公路港、海港、空港及高铁港物流。(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支持在专业(批发)市场、城市商圈发展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提供仓储配送、展示贸易、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等一体化综合商贸物流服务。(省商务厅负责)鼓励制造业集聚区发展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为制造业提供采购分销、库存管理、物料计划、流通加工、运输分拨、报关报检、产品回收等全程供应链物流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加快粮食物流园区建设,在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的重要粮食物流节点和粮食消费集中区域,各形成1个以上集粮食储存、加工、配送、物流等为一体的粮食产业集聚区。(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负责)支持依托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等发展口岸服务型物流园区,完善报关报检、保税仓储、保税加工、国际采购、国际分销、国际中转、转口贸易等国际物流服务。(省商务厅、口岸办,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鼓励发展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提供多种物流服务,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三)农产品物流项目。着力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强产地批发市场与区域性农产品物流园区、集散中心建设,加快农产品物流枢纽平台扩容提质。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推动快递下乡工程,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产品物流配送供应试点,与超市、餐饮、学校、企业等建立对接关系。(省商务厅、农业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负责)着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统筹建设以珠三角地区为枢纽,跨区域、全覆盖的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农产品大型储备冷库,在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田头冷库。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业,鼓励建设低耗节能型冷库,扶持培育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改善冷链运输车辆装备配置,加强智能冷链物流能力建设。(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质监局、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负责)鼓励企业采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构建覆盖主产区的产地集配体系和重要农产品追溯体系。鼓励发展“基地+城市社区”、“批发市场+宅配”及“电商+冷链共同配送”等农产品配送模式。加快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培育,推动农产品物流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省商务厅、农业厅、交通运输厅、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负责)打通南北粮食物流主通道,配合国家跨省“南粮北运”物流通道建设,着力完善中东西三条连接省外粮食产区与省内粮食主销区的跨省水运主干通道。连通国际海运通道,重点形成省内各大港口与北美、南美及东南亚等海外来粮对接的配套设施。围绕“一系三线”(珠江水系、京广线、广梅汕线、广茂湛线)选点布局,加快建设粮食物流重点线路和关键节点。(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交通运输厅,广铁集团负责)
 
  (四)制造业物流项目。深入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试点示范,鼓励制造企业分离外包物流业务,支持物流企业向制造业物流服务商和供应链集成商转变。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汽车、石化、家用电器、电子信息等行业制造业物流,培育具备综合服务能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负责)鼓励物流企业发展“互联网+”供应链管理,创新发展物流服务模式,为制造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精准化、体验式物流服务。鼓励传统制造业企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准时化采购、精益物流、零库存管理、循环取货等先进物流管理技术进行转型升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负责)
 
  (五)电子商务物流项目。加强仓储配送基地、快递转运中心等电子商务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子商务物流中转、配送效率。加大农村、社区、机关、学校、地铁站等公共取送点建设,优化电子商务物流末端配送网点布局。支持“网订店取(送)”、智能快件箱(包裹柜)等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创新模式发展。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大力推动电子运单使用。(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推动城市物流(快递)末端投递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合理规划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通行路线和货物装卸搬运地点,加强快递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培训,补齐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短板。(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邮政管理局负责)推进“互联网+”仓储交易,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仓储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推动仓储资源在线开放和实时交易,整合现有仓储设施资源,提高仓储利用效率,降低企业使用成本。(省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六)城乡物流配送项目。加快完善物流基地、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四级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城乡互动的双向物流体系建设。(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负责)加大城市共同配送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强城市配送标识、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推广节能环保车辆在城市配送中的应用,利用城市配送互联网平台和车联网技术,培育城市配送服务平台,提升城市配送管理水平。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包裹柜),新建或改造利用现有资源,组织开展智能快件箱(包裹柜)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务区专项行动。(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负责)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涉农电子商务企业自营物流加快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体系,切实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支持供销合作社基层实体网点升级改造,推动建立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的农村流通网络。(省商务厅、农业厅、交通运输厅、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七)跨境物流项目。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国际物流中心、中转站、集装箱集散中心等建设国际物流网点,完善保税、口岸、物流金融、国际贸易、展示等功能。(省商务厅、口岸办,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支持企业建立全球物流供应链和境外物流服务体系,完善跨境物流网络布局,助推国际贸易和跨境电商发展。积极推进海外物流网点布局,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投资、参股、长期租赁等方式,参与建设和经营海外物流园区、港口、跨境物流节点等。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建设,将零散国际间运输转化为大宗运输,搭建以海外仓为支点的目的国配送辐射网点,逐步开辟与主要发展中国家的快递专线。(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积极推进国际贸易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省通关一体化改革。(省商务厅,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广州分行负责)
 
  (八)大宗资源型产品物流项目。加快煤炭、石油、铁矿石等资源型产品中转设施、港口码头设施建设,加强与进口地、消费地物流通道衔接,完善资源型产品物流网络。(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广铁集团负责)加强煤炭储配基地的港口接卸、配送能力建设,重点完善广州、珠海、茂名等城市煤炭物流节点建设,加快煤炭物流信息化建设。加强珠海、惠州、湛江、茂名等沿海城市石油等能源物流发展,改善危险品存储、运输设施设备条件,增强物流安全防范意识。(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广铁集团、广东海事局,广州、珠海、惠州、湛江、茂名市政府负责)加强重点港口疏港铁路等集疏运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石油、天然气进口运输通道建设,加强油气码头建设,鼓励发展油船、液化天然气船,提高船运能力和护航能力。(省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广铁集团、广东海事局负责)
 
  (九)物流标准化项目。完善地方物流标准体系,重点在农产品物流、冷链物流、快递物流、医药物流、电子商务物流、商贸物流等领域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省质监局、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以国家、行业标准为基础,开展城市共同配送、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物流设施设备地方标准研究制定。(省质监局、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负责)推广托盘、周转箱、新鲜食品周转篮、集装箱等标准化载具循环共用。推进广州、佛山、东莞、中山、肇庆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构建珠三角托盘循环共用体系,逐步增加试点地区并在全省推广。(省商务厅、质监局,广州、佛山、东莞、中山、肇庆市政府负责)推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实现信息联通共享、数据兼容和格式统一。(省质监局、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大物流标准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力度,引导行业、企业规范发展。(省质监局、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物流信息与技术项目。扩大自动分拣、快速分拣、智能配货等仓储物流技术的应用,推动电子标签、信息编码、无线射频识别、自动识别技术等标识技术的应用,提高物流运作效率。支持跟踪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位置服务系统、智能交通系统等物流跟踪技术的使用,鼓励物流信息采集、移动信息服务、电子数据交换、可视化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提升物流信息处理的速度,掌握全程物流运输情况。(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整合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公安、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务等部门资源,继续稳步推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统一全省物流信息采集指标、传输格式、接口规范及编码规则,建立物流信息采集、交换、共享机制,逐步实现全省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共享。(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地税局、工商局,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省国税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一)再生资源回收物流项目。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物流技术运用,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构建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建立“回收—市场—工厂—循环再生产”的再生资源回收物流体系。(省商务厅负责)扩大再生资源回收种类,重点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机动车、废旧金属、废旧塑料、玻璃制品、包装物等废弃物的回收物流发展。加快建设一批集搬运、收集、仓储、分拣、加工、包装、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物流中心,推动形成社会化、市场化、规模化的经营机制。(省商务厅、供销社负责)
 
  (十二)应急物流项目。完善全省应急物流指挥体系,构建省、市、县三级应急物流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和效率。完善全省应急物流网络布局,以珠三角应急物流网络建设为重点,以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应急物流网络为支撑,构建全省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设施先进、运作规范、分工明确、联动高效、多层级、全辐射的应急物流网络体系。加快建设省级应急物流信息平台,推进应急物流全过程信息采集、处理、分析、交换、传输、共享。(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三防办、粮食局,省政府应急办,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鼓励社会物流企业进入应急物流领域,培育一批社会化骨干应急物流企业。完善应急物流仓储、中转、配送等设施设备的建设,强化运输线路与应急物流节点的衔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三防办、粮食局,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建立多元化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加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三防办、商务厅、粮食局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省级现代物流工作联系机制,加强跨地域跨部门物流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深化现代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现代物流综合管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和部门实际,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推动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国资委、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广东海事局、省邮政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在行业自律、产业研究、标准宣贯、统计监测、人员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助推行业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省物流行业协会负责)联合研究机构、高校、企业、行业组织的权威专家,打造物流省级智库,为全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教育厅负责)
 
  (二)深化改革开放。按照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进一步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改进审批管理方式。落实物流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相关政策,鼓励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财政厅,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港澳等地区的政策协调和交流合作,支持物流企业“走出去”。(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负责)
 
  (三)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物流业信用体系和信用公示平台建设,建立物流企业和物流人员信用档案,完善物流信用评价、公示、披露、监督、申诉、复核、奖惩等系列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诚信自律发展。支持建立物流信用评级机制,加强物流服务质量满意度考评和监测,推动行业服务水平提高。鼓励企业整合资源、加强协作,提高物流市场集中度和集约化运作水平,减少无序竞争。(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广东海事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四)加强安全监管。加强对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物流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保证运输装备产品的一致性。加强对物流车辆和设施设备的检验检测,确保车辆安全性符合国家规定、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禁止超载运输,规范超限运输。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和车辆动态监控。建立健全物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实行物流活动实名制,道路、铁路、民航、航运、邮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货物收运、收寄流程,落实货物安全检查责任,加大对瞒报货物品名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品和危险品。推广使用技术手段对集装箱和货运物品进行探测查验,提高对违禁品和危险品的发现能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曝光违法违规托运和夹带违禁品、危险品的典型案件和查处结果,增强公众守法意识。(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铁集团、民航中南管理局、广东海事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五)完善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用地政策,保障物流项目依法依规用地,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者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认真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等物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省地税局,省国税局负责)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开展收费公路清理工作,取消到期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公路收费项目。(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港口服务收费。探索高速公路多元化筹资模式,为降低高速公路使用成本、减轻物流费用负担创造有利条件。(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发展改革委负责)完善城市交通和配送管理政策,解决城市配送及快递车辆通行、停靠等交通管理问题。鼓励采用新能源汽车和符合标准的电动三轮车。(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六)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完善物流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仓单质押、保税仓、存货质押、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等物流金融业务。(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广东银监局负责)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负责)支持大型现代物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通过上市、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省金融办、发展改革委,人行广州分行、广东证监局负责)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展现代物流业。(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负责)
 
  (七)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物流业统计工作水平,促进物流统计台账和会计核算科目建设,做好社会物流总额和社会物流成本等指标的调查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反映物流业的发展规模和运行效率。构建组织体系完善、调查方法科学、技术手段先进、队伍素质优良的现代物流统计体系,推动各市全面开展物流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物流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为政府宏观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物流行业协会负责)
 
  (八)强化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等合作建立产学研基地、实习实训基地,探索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动现代物流领域产学研用结合,加强供应链管理、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物流、跨境物流、金融物流等新业态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强与港澳台物流人才交流,完善物流人才引进政策,全方位引进高端物流人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地区: 广东 
 标签: 物流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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