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仁怀市、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尔同志在省群众工作中心现场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五个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黔办发电〔2017〕13号)要求,省局制定了《分享经济领域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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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黔食药监函〔2017〕7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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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7-04-12 | 生效日期 | 2017-04-12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http://www.gzhfda.gov.cn/read_Article_17_11735_7544214674.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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