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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贵州省优质特色粮食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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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4-06 02:16:48  来源: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1132
核心提示:为了贯彻落实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结合绿色农产品“泉涌”行动,省农委决定2017年继续组织实施优质特色粮食产业发展专项,重点发展优质稻、薏苡、酒用高粱、苦荞和芸豆等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优质特色粮食作物,保障粮食多用途需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
发布单位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黔农办发〔2017〕70号
发布日期 2017-04-05 生效日期 2017-04-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qagri.gov.cn/xwzx/tzgg/201704/t20170406_2096765.html
各市(州)农委,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了贯彻落实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结合绿色农产品“泉涌”行动,省农委决定2017年继续组织实施优质特色粮食产业发展专项,重点发展优质稻、薏苡、酒用高粱、苦荞和芸豆等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优质特色粮食作物,保障粮食多用途需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2017年优质特色粮食产业发展专项,按照省委、省政府“更加注重调整结构,以市场为导向,稳定粮食产量,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的要求,重点抓好优质稻、薏苡、酒用高粱、苦荞和芸豆产业,做大基地规模,提高生产水平,延长产业链条。项目主要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按照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因地制宜布局优质特色粮食生产。根据各类特色粮食作物的特点,突出名特优稀,推广高产优质良种,优化品种结构,在主产区建立稳产、高产的优质特色粮食良种繁育基地和商品生产基地,发展订单生产,以品牌创建、市场拓展、产品销售为突破口,扶持加工营销,抓好品种、品质、品牌建设,提高我省优质特色粮食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使优质特色粮食产业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有效途径。加快建成一批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特色粮食基地和加工企业集群,建成全国最大的薏苡种植加工基地和销售集散地,南方重要的优质稻、荞麦种植加工基地。
 
  二、项目内容
 
  (一)选建条件
 
  1、项目区有生产优质特色粮食优越的气候、土壤、生态环境等自然条件,农田基础设施较完善。
 
  2、项目区有较好的种植基础,能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生产,有一定的规模,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3、项目区有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组织基础。
 
  4、地方政府重视,有政策支持,农民素质较高,科技意识较强,有发展优质特色粮食的积极性。
 
  5、实施单位基础条件好,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且实施效果好,技术力量较强,技术集成先进,保障措施有力,项目运行机制有所创新。
 
  6、项目实施后能产生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项目优先支持一是获得“贵州省十大优质特色粮油产品”的单位;二是积极参与我委组织的各类宣传推荐活动的单位;三是与产业扶贫、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相结合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及实施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为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跨区域实施的单位可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实施单位为市(州)、县级农业技术推广、科研等事业单位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优先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实施单位的项目。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指标要求
 
  1、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在薏苡、苦荞和芸豆主产区内,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面积500-1000亩,年平均亩产值3000元以上。
 
  2、商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在优质稻、薏苡、酒用高粱、苦荞和芸豆主产区内,主要开展选用优良品种、规范化种植、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举办技术培训,实施“三品一标”认证,扶持加工升级,开展订单生产、合同收购、统一加工、精选包装、品牌销售,开展产品市场营销宣传和品牌打造等。建设规模5000亩以上,优质稻、薏苡年平均亩综合产值3000元以上,酒用高粱、苦荞和芸豆年平均亩综合产值2000元以上。
 
  (四)省级资金支持环节
 
  1、良种、肥料、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物化补助。
 
  2、产地环境和产品认定、产品质量检测、市场营销平台搭建、、品牌创建、市场拓展、加工升级、宣传推介、科技创新等补助。
 
  3、技术培训、项目总结和验收等补助。
 
  省级财政资金具体支持环节由各实施单位按以上要求,按照“自主选择、填平补齐”的原则在实施方案中提出,省农委审定后在批复中明确。
 
  (五)投资规模
 
  省级财政资金投入250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每个项目补助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0万元以上。
 
  三、项目申报限额
 
  项目由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组织推荐,实行限额申报,择优支持。全省共安排申报项目49个,其中优质稻申报22个(遵义市7个、贵阳市1个、铜仁市3个、安顺市1个、黔南州2个、黔东南州6个、黔西南州1个、毕节市1个);薏苡申报12个(黔西南州7个、安顺市2个、六盘水1个、遵义市1个、贵阳市1个);酒用高粱申报4个(遵义市2个、仁怀市1个、毕节市1个);苦荞申报7个(毕节市3个、六盘水市2个、铜仁1个、威宁1个);芸豆申报4个(毕节2个、六盘水1个、威宁1个)。计划立项32个左右,其中优质稻16个、薏苡10个、酒用高粱3个、苦荞5个、芸豆2个。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州)农委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进行申报,申报项目按确定的优质特色粮食品种分品种编制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报项目申报表报市(州)农委。仁怀市、威宁县项目申报表分别报遵义市、毕节市汇总上报。
 
  2、各市(州)农委于4月12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推荐的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统一报省农委,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本。
 
  3、项目资金下达后,项目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委审定批复,项目实施单位按批复后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联系人:种植业管理处罗嵩电话:0851-85280024
 
  邮箱:gzsnwlyc@163.com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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