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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市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邯食药监餐饮〔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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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3-31 09:43:40  来源: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50
核心提示:现将《2017年市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于2月28日前将县(市、区)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报送市局应急管理办。
发布单位
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邯食药监餐饮〔2017〕2号
发布日期 2017-02-13 生效日期 2017-02-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hdfda.gov.cn/tongzhi/spjg/3237.html
各县(市、区)、冀南新区、经济开发区市场(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监管支队:
 
  现将《2017年市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于2月28日前将县(市、区)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报送市局应急管理办。
 
  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3日
 
  2017年市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靶向治理、兜底监管”工作原则,强化责任落实,规范监督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严控餐饮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保障公众饮食健康。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接待餐饮单位、跨区域餐饮连锁店、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单位等。
 
  (二)重点区域。旅游景区及周边;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校园及周边;餐饮聚集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农村集体聚餐、集贸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周边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三)重点时段。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学校开学前后;暑期、中考高期间;重大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等特殊时段。
 
  三、检查内容
 
  (一)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等有关规定确定监督检查内容。
 
  (二)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督查内容
 
  1.督查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
 
  2.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四、检查计划
 
  《2017年市本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见附表)。
 
  五、检查方式
 
  明察暗访、飞行检查、“双随机”、督导检查或者几种形式相结合,采取现场督查、调取资料、听取监管部门工作汇报、召开餐饮服务经营者座谈等方法开展检查工作。
 
  六、检查人员
 
  检查组成员以市局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和市食品安全监管支队执法人员为主,实行组长负责制。
 
  七、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季度安排3次督查,督查时间每组3天,具体安排由组长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掌握。
 
  八、工作要求
 
  (一)督查工作实施前应做好充分准备,根据已经掌握的信息和需要达到的目的确定每次检查的重点任务、具体地区及计划安排,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具体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随机抽取检查的县(市、区)、乡(镇)。
 
  (二)坚持“四不两直”。监督检查应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方式。
 
  (三)现场检查要认真收集相关信息,对餐饮单位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对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交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四)按照《市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规程》,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情况报告,督查结果经市局领导审定后在市局网站公布,必要时可通报全系统或当地政府。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形成档案留存。
 
  (五)参加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规定,依法依纪开展相关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精神,不得接受当地监管部门和企业的接待或馈赠。
 
  附表:
 
  2017年市本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

时间

工作分配

重点内容

督查区域

1-3月

二个组,每组随机抽查3个县(市、区)进行督查。

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开展情况;餐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情况;“元旦、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抽查1所学校食堂,1所幼儿园食堂,3家餐饮服务单位。

4-6月

二个组,每组随机抽查3个县(市、区)进行督查。

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开展情况;餐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情况; 春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7-9月

二个组,每组随机抽查3个县(市、区)进行督查。

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开展情况;餐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情况;秋季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0-12月

二个组,每组随机抽查3个县(市、区)进行督查。                

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开展情况;餐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履职情况;“中秋、国庆”等节日餐饮食品安全整治情况;学校食堂、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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