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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嘉检法〔2016〕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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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3-29 09:28:17  来源: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711
核心提示:为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提升嘉兴检验检疫局依法行政水平,按照《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检法〔2011〕138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现行有效的18件规范性文件(其中拟修订6件)和决定废止的6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附件2)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发布单位
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文号 嘉检法〔2016〕72号
发布日期 2016-12-21 生效日期 2016-12-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jiq.gov.cn/jxocms/zcwj/2016/12/28/content_1764.htm
各行政相对人:
 
  为全面建设法治质检,提升嘉兴检验检疫局依法行政水平,按照《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检法〔2011〕138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现行有效的18件规范性文件(其中拟修订6件)和决定废止的6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附件2)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我局将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废止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嘉兴检验检疫局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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