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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庆食药管发〔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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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3-15 14:32:01  来源: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354
核心提示:为切实做好2017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水平,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和部署,现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权限,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庆食药管发〔2017〕3号
发布日期 2017-02-04 生效日期 2017-02-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dq.hljda.gov.cn/index.php?ac=article&at=read&did=1766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水平,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和部署,现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权限,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4日
 
  政务工作要点
 
  一、强化督查督办。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做好传达政令、收集情况等承上启下的工作,特别是要做好督办和催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全面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强化督查督办,建立督办台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局网站政务公开功能,将工作文件、工作信息、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内容及时上传,做到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使政务工作更加透明,服务群众更加方便。
 
  三、加强信息报送。收集、汇总政务工作信息,经整理后以局工作简报形式刊发,并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送。加强信息报送质量,通过政务信息全面展示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取得成绩。
 
  四、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可靠依据。全力为全局人员的工作、学习、后勤保障等方面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机关良好的政务环境。
 
  五、推动科室建设。日常管理方面,注重办公室内部协调机制建立,细化分工,落实工作思路清晰,有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跟踪提醒。完善制度方面,完善发文审批、印章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环境、科室廉政建设等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要点
 
  一、组织召开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二、督促县区政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签订2017年食品安全责任状。
 
  三、开展基层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四、组织开展对县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五、全面落实国家、省政府食安办部署的各项工作。
 
  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一、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为执法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重大复杂处罚案件严格审核备案,对假药认定进行严格把关。组织开展系统案卷评查,规范指导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权限,规范许可行为。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构建法治食药监。按照市政府要求,一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年度指标,努力做到制度建设法治化、行政决策法治化、行政执法法治化。
 
  三、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制定落实“七五”普法五年规划以及年度普法宣传重点。服务全局宣传工作,与媒体沟通联系,为各项专题宣传搭建桥梁,做好服务。牵头组织食品药品安全集中宣传,牵头组织节日期间食药安全宣传,组织新发布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加强科普宣传站建设。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一、调整小作坊核准目录,推进食品小作坊核准和监管规范化。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进一步调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目录,结合省局食品生产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全面推进小作坊核准、小作坊监管工作,规范小作坊核准和监管行为。
 
  二、推进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食品生产可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通过建立和完善原材料入厂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出厂检验销售等记录建立其产品可追溯体系。实现通过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能够追溯产品的制造过程和原料来源,实现其产品的可追溯。推进第三方食品可追溯平台建设,在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平台合作的前提下,推动企业可追溯数据上平台、上网络,争取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大数据、互联网、可追溯。
 
  三、开展多层面监督抽查,提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效力。根据食品企业可追溯体系建设、食品企业分级量化工作、食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生产许可等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飞行检查和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防范和整改,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力,坚决防止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四、加强风险排查和抽检,增强发现隐患降低化解风险的能力。加强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业务衔接和配合,在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巡查过程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抽样,增强抽样的靶向性,提高发现问题隐患的概率,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降低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乳制品监管工作要点
 
  一、严格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继续推进实战性的追溯演练,特别是在普通乳制品企业建立健全以批记录为主要载体的追溯体系。
 
  二、继续推进自查报告工作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监督企业严格按要求开展自查,并以此带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充分挖掘企业风险管控的潜力。
 
  三、严格开展核查处置和产品召回工作。及时报告产品控制、问题排查、立案调查、处理结果等信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产品召回制度,并妥善处置召回产品。
 
  四、开展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检计划,严格落实计划,保证监督检查的频次和检查质量,保证抽样的代表性、科学性。
 
  五、推进分级监管。生产环节完成分级监管100%,流通领域分级监管目标达到95%以上。
 
  六、坚持问题导向,做好自律引导和专项治理。引导小型企业主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流通领域进口乳制品合法性和低温乳制品储存及运输开展专项整治。
 
  七、开展帮服务扶助企业发展。指导企业抓实培训,使员工对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能记得住、说得清、做得准。对全市重点经营企业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培训,提升主体意识和管理能力,帮助普通乳制品生产企业提升质量检验能力。
 
  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监督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加大对食品检测室的投入,加强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索证索票和产地证明,推进农产品市场实施质量检测合格准入机制,保证食用农产品可追溯。
 
  二、监督指导县(区)局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类)核发、换证工作,摸清底数,完善工作流程,落实食品销售主体责任,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全力查处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行为。
 
  三、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全市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的食品批发企业的巡查监管,监督大型食品超市连锁商店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对进入我市的食品随时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保障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的食品。
 
  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强化网络食品经营和食品销售摊贩监管。加强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监管。摸清食品添加剂经营底数,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
 
  五、加强监督抽检。科学制定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在抽检项目上突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标;及时发布食品抽检信息,监督县(区)局做好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百姓关心的节日食品市场,儿童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经营的查处力度。按要求对县(区)进行飞行检查。
 
  餐饮消费监管工作要点
 
  一、推进落实新《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加强宣贯培训,落实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和食品摊贩登记卡管理。
 
  二、开展网络订餐规范治理行动。从第三方平台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入手,规范网络订餐食品经营者,集中治理网络订餐,依法取缔“黑外卖”。
 
  三、开展量化等级评定工作,继续推进“寻找笑脸就餐”创建活动。全面提升量化等级评定级别,“寻找笑脸就餐”活动设定创建目标并复核相关餐饮企业。
 
  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创建。确定2017年全市餐饮企业创建目标。重点推进学校、托幼机构的明厨亮灶创建工作。
 
  五、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整治。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联合解决、清理无证经营问题,加强集体聚餐的备案管理、培训、自查和巡查。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一、编制计划,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市局要针对保化生产经营环节的风险点,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各县(区)局结合企业质量安全诚信等级量化评定情况制定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频次,市局将通过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各县(区)进行督导。
 
  二、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活动。继续推行保化经营企业质量安全诚信等级量化评定并将工作升级。计划开展冠群街化妆品安全治理示范街(省级)和龙岗地区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安全治理示范街(市级)两个创建活动。
 
  三、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在保持对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实施高压监管态势的基础上,计划开展“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再推进”和“冠群街化妆品专项治理”两个专项行动,具体的专项行动计划将随着国家总局、省局的部署进行调整。
 
  四、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按时限完成好国家总局和省局部署的抽检任务,并做好抽检的后续相关工作。制定并2017年我市的保化监督抽检计划,以市局完成为主,各县(区)局配合。同时,各县(区)要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快检设备和人员,开展好本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快检筛查工作。
 
  五、开展保化从业人员的培训及保化产品安全宣传工作。采取各县区局组织,市局配合的方式对保化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通过主流媒体、进社区宣讲以及工作简报等形式开展保健食品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全面提高群众安全消费意识,引导百姓理性安全消费。
 
  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一、做好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工作。在前期建立的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基础上,继续做好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向省局报送风险预警工作季度报表。对年度内出现风险的企业或品种进行分析、评估后,或接收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风险级别确认信息后,按分类管理原则,对应风险级别采取防控措施,有针对性的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防范风险,并及时向省局报告有关情况。
 
  二、加强高风险品种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管人员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与监管经验的学习,尽快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需要。
 
  三、规范药品生产秩序,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加强对新开办企业的检查指导,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未通过新版GMP认证停产企业的监管,同时加大对我市中药制剂及饮片生产企业、制剂室中药质量的监管。
 
  四、加强特殊药品和基本药物监管。严查特殊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和安全管理环节,做好2017年特殊药品需用计划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工作,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工作。
 
  五、解决医院制剂安全突出问题,开展制剂室专项整治。开展制剂室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制剂室原辅料采购、制剂生产过程控制及成品的质量控制等环节的监管。
 
  六、开展已上市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及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依据企业申报情况和省局的安排做好已上市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按照省局要求,督促企业做好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工作。
 
  七是做好野生资源保护开发及利用的监管工作。按照省局要求,做好野生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一、继续做好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结合我市药品企业实际和财政预算拨付情况,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相关规定,研究认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继续推进认证工作和跟踪检查工作。
 
  二、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按照《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批发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和冷藏冷冻药品作为重点检查品种,以票、帐、货、款为突破口,以采购、储存、销售、运输渠道入手,查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推进药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继续开展药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将日常监管、监督抽验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对药品批发企业进行量化评级,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提档升级。
 
  四、推进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结合日常行政许可、GSP认证和专项检查工作,继续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按照100%的比例对药品批发企业的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执行GSP情况。
 
  五、加强药品的全环节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全市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全链条集中检查。流通环节检查按照属地原则,市县区联动,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
 
  一、继续加大抽检力度。在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中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
 
  二、实施新一轮诚信企业评定。做好诚信评定的基础工作,全市同步开展信用评价,把诚信评定作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三、升级质量追溯系统。把原有的质量追溯系统版本升级到2.0,增加智能提醒、大数据采集、互动留言等功能,继续提高质量追溯系统的易用性、高效性和安全性。
 
  四、净化医疗器械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筹备三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应急演练,争取成为全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实战型应急演练指导规范,并成为全省范围内实战型应急演练之典范。
 
  二、扎实推进“食药安全平台”建设工作,全面推动全市食药监管系统对平台的具体应用。
 
  举报投诉监督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拓展举报途径,保障群众沟通渠道通畅。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使我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12331”的知晓率显著提升,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人人参与监督的局面。
 
  二、进一步整合举报热线,建立举报人于基层监管队伍的直通平台。各县(区)局要建立举报投诉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务求及时受理,按期回复。各监管业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进一步做好信访人员的劝访接访工作,维护社会安定。
 
  人事教育工作要点
 
  一、继续开展“每月一课”的学习。制定2017年学习计划,采取由没讲过课的人员走上讲台授课,同时注重丰富内容,营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领导干部培训班。搭建多元化的学习平台,采取“教师授课+考察调研”等多种方式增强培训效能,打造内部和外部培训相统一的培训学习新格局;
 
  三、开展业务骨干培训班。开设小型、精品班,根据基层的需求设计课程菜单,实施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理论研讨与实务培训相结合。采取集中授课、案例分析、到省内其它地市现场学习、实战演练等方式,切实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四、建设多元的师资队伍。为提高全系统的师资水平,通过县(区)局推荐、在市局试讲,筛选县(区)局优秀的专业人员入市局师资库,实现师资队伍向县(区)局延伸。
 
  五、开展“定单”式培训。根据基层的实际需要,各执法科室对县(区)局开展各项培训,主要是对执法工作中的一些常见问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集中解答基层监管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计划财务工作要点
 
  一、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审批程序,按照年初预算,结合各监管业态的特点和工作重点,合理分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按市财政要求,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三、指导县(区)向本级财政申报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年终进行考核。
 
  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一、开展学习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内若干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作为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性与纪律严明性。
 
  二、争创星级党组织,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认真做好党员定期评议活动,按时完成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以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党组织创建为推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
 
  三、紧抓风险防控,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落靠“两个责任”,不断丰富廉政警示教育形式与载体,全面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明确风险等级与防范措施,通过廉政监督巡查等措施,对重点问题动态跟踪监控,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管理。
 
  四、突出专项治理,切实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扎实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定期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三难”“三门”和执法不严不公等不正之风,坚决制止和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慵懒散慢躲等不良习气,进一步树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形象。
 
  五、强化刚性约束,切实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落实季汇报与半年报告》、《廉政巡查》、《队伍建设若干规定》等制度,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工作要点
 
  一、规范办案程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立案查处。严厉打击涉及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
 
  二、开展节日市场检查,以专项检查形式规范市场,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三、针对食品药品各类产品,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如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医疗机构及批发企业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酒肉油茶乳制品专项整治等。
 
  四、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可能存在违法添加、虚假标注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根据四县实际情况,会同县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同时对生产企业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
 
  五、根据食品药品市场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联合县(区)局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和带动其对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要点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药品质量标准和相关技术资料的管理,不断完善实验室质量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人员、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实验室体系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性。
 
  二、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全年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工作任务。做好食品药品的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督抽检检验的工作,根据省局、市局下达的全年食品药品抽样检验任务,配合分解抽验计划,明确抽样检验数量,加强对食品风险监测品类、药品重点品种的抽样检验检测。
 
  三、强化培训,不断提高检验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培训力度,提升中心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拓展检验检测能力,发挥技术优势,为食药监管提供强有利的技术服务保障。同时,努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意识,围绕“检验依托科研,科研提升检验”的思路来开展科研,切实解决检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要点
 
  一、提升监测质量和报告数量。规范生产经营企业监测行为,强化医疗机构监测质量,重点加大“哨点医院”对新发、严重不良反应的监测力度。
 
  二、加强药械化监测体系建设。指导县(区)扩大药械监测单位覆盖率,设立化妆品监测点。逐步完善化妆品监测实施细则、工作规范等制度文件。建立我市药械化安全性监测专家委员会。
 
  三、开展药品重点品种监测。借助专家委员会的技术力量与资源优势,探索我市重点药品品种安全隐患,进行风险效益评价,给出临床合理用药意见。
 
  四、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举办“5.25爱肤日”、“6.26国际禁毒日”和安全用药等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县(区)和监测单位召开不良反应监测培训会。
 
  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工作要点
 
  一、继续协助配合局党组按照五项内容框架,围绕防控廉政风险,把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领导责任,结合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具体、量化,做到可操作、可复制、可考评、可追责。
 
  二、制订出台《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明确监督内容、方式及惩戒标准、程序,着力加强权、钱、人及行政许可等重要事项和执法工作监督。
 
  三、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随意执法、办人情案”四个排查。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严格追究领导责任、监管责任、直接责任。坚持以点带面,抓住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惩处到具体人、具体事,营造“四种形态”,形成既“不敢”又“不能”、“不想”的双重效果。
 
  四、协助督促党组成员、分管局长及有关科室优化行政许可事项,检查整改市、县(区)行政处罚行为。同时,推进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述责述廉、“三重一大”民主科学决策、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三会一课”、个人重大事项如实报告等制度。推进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确保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
 
  五、认真组织全市食药监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巩固“两学一做”教育成果,深入系统学习《准则》、《条例》,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严自律,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地区: 大庆市 
 标签: 工作要点 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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