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机关各处(室)、稽查局、投诉中心: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以下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已经省法制办审查通过,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现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局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张华锋,联系电话:5899
广东省质监局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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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粤质监〔2016〕9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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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12-27 | 生效日期 | 2016-12-2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规范性文件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http://www.gdqts.gov.cn/govinfo/auto31/201612/t20161229_1294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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