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17年种植业生产有关工作,我厅制定了《2017年福建省种植业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2017年福建省种植业工作要点
为贯彻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部署,促进种植业转型升级,提升种植业产业发展水平,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制定2017年福建省种植业工作要点。
一、采取综合措施,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1.落实责任考核。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市、县(区)长责任制,对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有关要求,逐项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排查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将粮食播种面积1800万亩、总产量650万吨以上的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逐级分解落实到位。
2.促进提质增效。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大力推广优质水稻、专用马铃薯、甘薯品种。结合粮食产能区项目,建立优质水稻生产示范基地100万亩,带动全省推广500万亩。继续开展再生稻头季机收和优质甘薯示范,加大再生稻头季机收推广力度,力争面积达10万亩。
3.扶持规模经营。大力扶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产能区内按规范要求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种稻面积达100亩以上、流转时间3年以上的大户,每亩给予一次性补贴100元;加大种粮大户补贴的有关宣传工作,积极推动各地落实适度规模种粮大户每亩补贴30元以上的政策。
4.增强粮食产能。认真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用好支持耕地地力保护的12.2126亿元补贴资金,尽快兑付到农民手中,保护提升耕地地力,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巩固提升已有150万亩粮食产能区,新建粮食产能区50万亩。继续组织开展山垅田复垦与改造1万亩;组织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新建高产稳产粮田10万亩。扩大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开发、先建后补”面积,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山垅田复垦改造和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的积极性,提高参与度。
5.推动绿色增产。落实藏粮于技战略,继续在尤溪、宁化、浦城、长汀、武平和上杭6个县开展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推广水稻绿色高产栽培技术,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以粮食产能区为重点,积极培育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实现粮食产能区专业化统防统治全覆盖。
6.提高生产效率。积极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劳动效率。落实农业部水稻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重点支持水稻工厂化育供秧服务中心建设、烘干储藏中心建设、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和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等四个环节,扩大农机作业面积,特别是机插秧作业面积,力争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0%以上。
二、突出发展重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7.做优特色果业。强化宣传引导和技术指导,优化果树品种结构和区域结构布局,引导各果类向生态最适宜区集中。推广避雨栽培、增施有机肥、果树整形修剪、营养诊断、果实套袋、完熟采收、疏花疏果、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品质提升关键技术,提高果品质量。突出发展福建百香果,积极培育百香果产业龙头企业,扶持百香果龙头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清新福建,绿色农业”为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各类推介活动,打响福建百香果知名品牌,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推广营养诊断配方施肥和完熟采收等技术,强化采后商品化处理,推动福建百香果线上线下销售,把福建百香果培育成为福建特色新产业。
8.做强茶叶产业。积极培育“清新福建、多彩闽茶”茶业品牌,继续组织开展“闽茶海丝行”经贸活动,组织茶叶龙头企业走出国门,推广茶文化,推广茶产品,进一步扩大闽茶国际影响,扩大茶叶出口贸易。组织实施第四轮现代茶业项目,推进现代生态茶园建设、茶叶初制加工清洁化改造、茶叶加工能力提升、茶叶质量安全保障等四大工程建设,塑造优质、安全的福建茶叶公共形象。启动建设安溪龙涓、福安社口等30个茶业现代产业园,重点支持生态茶园、休闲茶业示范点和茶叶初制加工集中园区建设,开展茶叶初制加工清洁化改造,提升茶叶加工能力和茶叶质量安全水平,力争每个产业园形成核心区1000亩以上,辐射带动3000亩以上。加快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茶产业升级发展的意见》,修订和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促进茶产业上水平、提质量、增效益,助推茶农增收、产业升级、消费拓展。
9.提升蔬菜发展水平。鼓励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质;示范推广水旱轮作、基质栽培、土壤消毒和嫁接苗等生态栽培物化技术,着手解决蔬菜特别是设施蔬菜连作障碍问题。继续实施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设施蔬菜面积。结合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推广应用基质栽培、水肥一体化、物联网系统等配套设施设备,注重鼓励引导利用“四荒”地、低丘缓坡等非耕地发展无土栽培等适宜的设施农业模式,引导提升设施农业发展水平。建设福清江镜、福鼎店下等20个蔬果现代产业园,优先扶持实施省级以上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优先拨付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资金,加强设施装备建设、推进全程按标生产、开展五新推广应用、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力争每个产业园核心区达到2000亩以上,辐射带动5000亩以上。
10.增强菌业发展活力。新建一批食用菌现代先进自动化生产线,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工厂化企业(合作社)从袋栽向瓶栽方式转变,进一步提升杏鲍菇、真姬菇、金针菇、双孢蘑菇等工厂化生产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继续推进做料、制包(瓶)、接菌等环节专业化分工生产,推进生产要素资源有效配置。引导发展菌业精深加工,继续强化菌政管理有关工作。重点抓好顺昌郑坊、罗源起步等10个食用菌现代产业园建设,侧重扶持食用菌生产科技装备水平提升和推进园区设施化、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力争每个产业园核心区年产量达到3万吨以上或产值3亿元以上。
11.扩大“福九味”品牌影响。积极宣传“福九味”闽产特色中药材品牌,深入挖掘“福九味”中医药文化内涵,打造“福九味”系列区域品牌和知名品牌,如“福九味” 之柘荣太子参、“福九味”之明溪金线莲等。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强化行业指导,推动建立我省中药材生产标准体系,鼓励引导中药材生产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推动建立“福九味”药材品种标准园,提高中药材质量水平,带动福建中药材质量全面升级。
12.发展富硒农业产业。根据富硒土壤分布,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当地温光等资源特点,重点打造富硒粮油、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产业。在富硒产业十个重点县,创建一批规模千亩以上富硒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动制定有关富硒行业标准,支持县级及以上富硒行业协会打造富硒行业公共品牌,鼓励开展富硒农产品专项营销活动,支持有关富硒龙头企业申报福建名牌农产品。
三、示范带动结合,大力发展绿色生产
13.推动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计划,开展县级农药使用量监测工作,作为考核专项行动计划成效的重要依据。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预警,指导开展适时防控。结合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粮食产能区等项目,重点推广绿色防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力争实现全年统防统治面积500万亩次以上;扶持发展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在长汀等36个县各培植1个以上年防治面积超万亩的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继续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药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全面启用农资监管平台,加大科学用药技术的应用与推广,依法推动农药监管工作。结合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加大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购置补贴力度。
14.开展农药使用监测。督查各市县严格认真实施《2017年福建省农药使用情况监测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省级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的功能作用,做到平台监测与现场门店稽查相结合,开展重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调查,突出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督促各市县明确监测目的、监测内容,落地实施监测方法,做好监测数据统计和定时报送;着力检查督导,确保农药监测工作落实到位。
15.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保障农产品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一是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逐步做到技术集成、产品直供、服务完备;示范推广绿色防控产品、高效低毒农药、现代植保机械及科学用药技术,带动农药减量控害。二是开展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在安溪等28个县市开展绿色防控示范,每个示范县建立1个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示范区防控效果达到8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20%。三是探索绿色防控推广应用机制。以种植效益较好、质量安全受关注程度较高的果菜茶等园艺作物及特色作物“三品一标”生产基地为重点,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大面积推广应用,全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7%,全省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达到2000万亩次以上。
16.提升耕地质量。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计划,开展县级化肥使用量监测工作,作为考核专项行动计划成效的重要依据。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安排4个柑橘、茶叶主产县(市、区)列为农业部示范县。继续实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示范推广及辐射带动种植绿肥100万亩、商品有机肥100万亩,推广秸秆还田100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000万亩次。根据各地山垅田资源要素情况,鼓励农民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尽可能多种、广种,防范和避免耕地抛荒。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山垅田复耕的七条措施及相关扶持政策,针对耕地抛荒的不同情况,采取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复垦改造力度、进行种植作物调整、提升土壤地力等措施,加大山垅田复耕开发的力度。实施《福建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继续开展150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监测工作。
17.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明确质监、植保、种植、检测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督促指导和工作考评,确保按照“标准上墙、技术落地、记录入档、质量追溯”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7年1000个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任务。全省创建100个省级以上园艺作物标准园,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推广草生栽培、果实套袋、防虫网、粘虫色板等生态栽培物化技术。借鉴安溪经验,重点开展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通过开展专项抽查、推进统防统治、发展生态茶园、强化宣传培训,促进茶叶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推动茶叶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落实茶叶生产记录制度,建立诚信档案,2017年起,将茶叶出口备案基地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进行监管。
18.强化资源利用。强化宣传引导和政策扶持,推动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综合利用。结合有关项目,示范推广马铃薯稻草包芯、果茶菜园秸秆覆盖控湿保湿控草等技术;鼓励发展双孢蘑菇、草菇、姬松茸等设施草腐生食用菌,加强食用菌废菌料资源化循环利用;鼓励养殖户利用秸秆发展牛羊草食畜牧业生产,并配套建设秸秆青贮、氨化等设施。积极示范推广加厚地膜、可降解地膜;结合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宣传推广旧膜换新膜等模式。
四、加强改革创新,积极拓宽发展路径
19.推动种业创新。组织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推进农作物良种重大科研育种联合攻关,力争在高档优质稻、设施蔬菜和工厂化食用菌专用品种等方面取得突破,培育一批适宜设施化、机械化生产的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加强种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和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大力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加快建设三明市“中国稻种”等一批重点种子种苗研发繁育、示范推广基地。开展优质稻米评选活动,组织开展新品种“1113”展示示范推广活动,在全省遴选100个优质、专用、高效农作物品种,建立省级新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点100个,面积1万亩,辐射带动推广300万亩。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违法行为。开展全省种质资源普查。
20.强化金融支持。扎实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切实抓好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工作,增强农业防范自然灾害风险和化解灾害损失的能力。按照“市场运作、自主自愿、保障适度、保额分项、合理定价、赔付分类”原则,积极争取扩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蔬菜种植、设施食用菌保险工作,在市、县级财政补贴比例至少补贴20%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补贴20%。积极争取省级和21个县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由适度规模粮食生产向特色优势果树、茶叶、蔬菜和食用菌等产业延伸。鼓励、引导各类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参与果树、蔬菜气象指数保险。
五、提高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21.开展生产指导。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为期三个半月的“五新服务促春耕”活动,组织百名农业高级专家、千名农技人员入万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重点抓好优质高产新品种推介、种子种苗调剂、水稻机插秧暗化育苗技术、新肥料、新农药和农机手培训等春耕春播实用技术指导服务,推动春季农业工作的扎实开展。通过组织编写技术手册、制作技术光盘、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咨询指导等形式,多方位、多层次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在关键农时组织农技干部和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扎实开展各项关键增产技术和品质提升技术的推广应用。
22.强化绩效考核。开展绩效考评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对照《2017年度福建省农业系统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考评内容要求,组织全省市、县(区)开展种植业生产各项相关工作延伸绩效考评,完善工作机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强化工作检查和抽查,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督促项目落实。严格“季度督查、年中会商、年底考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绩效管理考评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23.抓好防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针对我省台风、暴雨洪涝、病虫害、低温寒流、秋寒等自然灾害多、威胁大等特点,加强和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健全防灾减灾部门联动机制,完善重大灾害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加强灾情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灾情调度和指导服务。根据灾情发生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分地区、分作物、分灾种制定科学抗灾减灾技术方案,落实各项防范和补救措施,指导农民科学抗灾,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推广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适用棚型,提高大棚抗台风、抗低温和温(湿)度调控能力。认真落实粮食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保障粮食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