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6年12月6日第23次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截至2016年11月份,我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7件(目录见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5件(目录见附件2)。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1.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6年12月30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津市场监管法〔2016〕16号 | |
---|---|---|---|
发布日期 | 2016-12-30 | 生效日期 | 2016-12-3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http://www.tjmqa.gov.cn/zwgk/gzwj/11205.html |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