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外法规 »欧盟修订(EC) No 396/2005附录II, III 和IV

欧盟修订(EC) No 396/2005附录II, III 和IV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2-07 09:00:47  来源:欧盟委员会  浏览次数:6432
核心提示:欧盟于2017年1月30号宣布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 No 396/2005附录II, III 和IV,修订了氨基吡啶,嘧菌酯,氰虫酰胺,环氟菌胺,环丙唑醇,乙霉威,二硫代氨基甲酸酯, 氟禾草灵,氟吡菌酰胺,吡氟氯禾灵,异氟醚,甲霜灵,调环酸,喔草酯,嘧霉胺,木霉菌SC1和苯酰菌胺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发布单位
欧盟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
发布文号 (EU) 2017/171
发布日期 2017-01-30 生效日期 2017-02-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欧盟于2017年1月30号宣布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 No 396/2005附录II, III 和IV,修订了氨基吡啶,嘧菌酯,氰虫酰胺,环氟菌胺,环丙唑醇,乙霉威,二硫代氨基甲酸酯, 氟禾草灵,氟吡菌酰胺,吡氟氯禾灵,异氟醚,甲霜灵,调环酸,喔草酯,嘧霉胺,木霉菌SC1和苯酰菌胺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法规生效日期为2017年2月23号。另外,氟禾草灵(fluazifop-P)在南瓜籽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实施日期为2017年1月19日。
 地区: 欧盟 
 标签: 最大残留限量 霉菌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外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9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4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