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自2016年5月31日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确定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在申请审批事项时,应通过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一次性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并在网上查询进度(网址http://www.sdfda.gov.cn)
二、申请人在省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到省局行政受理中心领取相关许可批件。
三、申请人在领取批件时,须提交与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电子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备存档。
咨询电话:0531-88592622
特此公告。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