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的日常监管,规范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168号)、《总局关于保健食品命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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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内食药监办食流函〔2016〕4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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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04-05 | 生效日期 | 2016-04-05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http://www.nmfda.gov.cn/findPublicInfoById250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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