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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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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10-22 10:43:46  来源:山东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1472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山东检验检疫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鲁检法〔2013〕60号)要求,省局对200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2件(见附件1),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60件(见附件2,包括已过有效期的2件),现予以公布。
发布单位
山东检验检疫局
山东检验检疫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9-0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dciq.gov.cn/zwgk/zcfg/gfxwj/fzyw/201509/t20150911_96144.html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山东检验检疫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鲁检法〔2013〕60号)要求,省局对200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2件(见附件1),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60件(见附件2,包括已过有效期的2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已明确标注失效日期的除外)。
 
  【   附件1-2下载】:1.山东检验检疫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山东检验检疫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检验检疫局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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