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郑州、平顶山、焦作、濮阳、济源等5个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到位,请上述单位按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第一批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豫食药监食生函〔2015〕227号)要求,自本公告之日起,自行承接已下放的8大类食品的行政审批权限(见附件),省局不再承担该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批工作。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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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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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5-10-14 | 生效日期 | 2015-10-14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http://www.hda.gov.cn/directory/web/WS01/CL0573/142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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