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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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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10-10 09:34:30  来源: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02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省局制定了《2015年江西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发布单位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5〕38号
发布日期 2015-09-29 生效日期 2015-09-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jxda.gov.cn/ZWGK/GZTZ/2015/10/8341106.html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省局制定了《2015年江西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9日
 
  2015年江西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省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做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防范和杜绝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总局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八大类食品为重点,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为核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切实解决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行为。
 
  二、工作重点
 
  各地市要按本方案要求,迅速布置各县(市、区)隐患排查重点企业任务。要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八大类食品及区域性、特色性食品生产企业为排查重点,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要补充,对目标企业进行认真排查,重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主要内容见附件1。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工作时间为2015年10月—12月,分隐患排查、治理整顿和严厉打击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11月20日前)
 
  各单位要根据本地获证食品企业数量、重点食品品种等情况,制定本地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专项工作方案,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认真排查,排查清理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明确本辖区重点问题、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对排查结果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填写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附件2),并研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1.查产品。要加大对抽检监测问题发现率高、监管过程中频繁出现、历年查处过、反复投诉举报以及媒体曝光过的同类问题的排查,加大对此类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对消费量大、风险度高的食品的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2.查企业。对八大类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可增加本地有特色,规模较大,关注度较高的企业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原材料采购、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控制、场区卫生状况等,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进行处置。
 
  (二)治理整顿和严厉打击阶段(12月10日前)
 
  在深入摸排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和区域性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对曾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区域,要开展区域性整治和挂牌整治,集中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1.严厉打击使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行为。对使用病死、毒死、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和水产动物肉类从事食品加工活动的,查证属实后,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严厉打击黑作坊黑窝点。对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要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或涉嫌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一律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在普通食品中添加西药成分的,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加工的相关物品,给予严厉处罚,并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涉嫌故意非法添加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而导致非食品原料进入食品当中,依法查封问题食品和原料,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对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一律停产整顿,整改不到位,不准生产。
 
  4.严厉打击“地沟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地沟油”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一经查实,一律吊销许可证,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坚决采取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做到处置到位、查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全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义敏  省局党组成员、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成  员:陈少龄  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
 
  吴腮忠  省局法制监督处处长
 
  章光文  省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张朝霞  省局新闻办主任
 
  余大庆  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
 
  王  栋  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局食品生产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调度指挥,由陈少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此次隐患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县要抓紧制订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区域科学分解排查任务,切实按照整顿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各设区市局要认真开展飞行检查,督促各县区落实监管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要督促企业按照排查重点,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努力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整治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协力解决问题。通过排查,各市、县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类型、按行业、按区域进行分类梳理,确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应的监管措施和治理计划。对可以在短时期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风险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防止隐患扩散蔓延。同时要按照属地化与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监管责任分工,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争取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整改,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有效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民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和维护部门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食品安全,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振消费信心。
 
  (四)加强督查,做好工作总结。对本地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市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要逐项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应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省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各设区市要认真梳理和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风险隐患和产生问题原因以及整改意见建议等,形成隐患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并填报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附件3),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隐患排查工作总结报告、食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食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和整顿工作汇总报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省局食品生产处。
 
  联 系 人:徐匡根
 
  联系电话:0791-88555365、88555367(传真)
 
  邮    箱:xukuangge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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