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和保留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和保留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8-06 16:03:5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564
核心提示: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对1983年至2014年制定的131份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决定对9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保留规范性文件34件。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7-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gxqts.gov.cn/new/html/2015/07/10120337.html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对1983年至2014年制定的131份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决定对9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保留规范性文件34件。自本公告之日起,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现予公告。
 
  【附件下载】: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7月8日
 地区: 广西 
 标签: 规范性文件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95)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1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