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
近日,按照《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安排,国家总局安排相关单位对我省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了监督抽检,结果发现,在我省西安、渭南、铜川市发现黑鱼、鲈鱼、桂鱼、中华鲟等10批次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呋喃类代谢物和抗生素药物严重超标问题,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严重影响消费者饮食安全,为此,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的要求,请各地市有针对性地加强水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要科学研判抽检结果,依法严肃查处问题产品。西安、渭南、铜川市局要组织相关单位对通报的问题产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要求,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和处置,防止问题水产品再次流向消费者。要对故意添加违禁药物的行为要快查快办,对典型案例,及时予以通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各地市要根据国家总局通报的水产品市场监督抽验结果、排查处置情况和水产品市场销售状况,组织有关专家科学分析研判,形成针对性的排查分析处置报告,向省局和当地政府专题报告。省局对处置上报不及时、原因分析不准确、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在全省通报,并计入年终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当中。
二是要针对重点环节品种,持续有效开展跟踪监测。各地市要针对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国家总局此次抽检检出率高的石斑鱼、鲈鱼、鲤鱼、桂鱼、中华鲟、黑鱼、鲶鱼、淡水黑江团等为重点监测品种,重点监测孔雀石绿、违禁药物添加和抗生素药物残留超标等项目,持续有效的开展跟踪监测,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发出问题公告预警,提醒广大消费者引起高度重视,尽早化解安全风险,保证消费者饮食安全。
三是要认真开展风险排查,扎实有效提高监管效力。各地市局要发挥基层监管人员作用,开展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情况风险排查活动,重点对涉及水产品经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市、超市、实体店、流动摊贩进行全面排查。要加大对索证索票、检疫检测证明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摸清水产品市场销售底数,分级建立水产品经营情况和信用档案,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要突出对违法添加等问题的打击力度,有力规范市场水产品经营行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打击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者。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大对水产品市场销售的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抽检监测和快速检测频次,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依法进行处置。
各地市排查分析处置报告于 2015年 7月 31日前 报省局。
联 系 人: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处 李埠民
联系电话: 62288228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 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