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废止和自然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沪质技监法〔2010〕702号)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废止和自然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沪质技监法〔2010〕70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7-20 16:35:07  来源: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173
核心提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第四批废止和自然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单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沪质技监法〔2010〕702号
发布日期 2010-12-3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hzj.gov.cn/art/2010/12/31/art_21541_12234.html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要求,我局对以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第四批废止(19件)和自然失效(10件)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沪质技监法〔2010〕702号.doc
 地区: 上海 
 标签: 规范性文件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3.69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