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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京质监产发〔2012〕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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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7-15 09:48:03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629
核心提示:关于印发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单位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京质监产发〔2012〕380号
发布日期 2012-12-27 生效日期 2013-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bjtsb.gov.cn/infoview.asp?ViewID=38383
  各区县局,各相关检验机构、生产企业:
 
  为规范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市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及时报告市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2月27日
 地区: 北京 
 标签: 监督抽查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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