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农委),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施行《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山东省农药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山东省农药经营告知管理办法》、《山东省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高风险农药目录管理办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鲁农政法字〔2014〕12号附件.doc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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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鲁农政法字〔2014〕1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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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10-23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http://www.sdica.com/newshow.asp?id=52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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