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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4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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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7-03 14:09:57  来源: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125
核心提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4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发布单位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7-02 生效日期 2015-07-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yp.yn.gov.cn/nfda/72345666084405248/20150702/297698.html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4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广告发布秩序,依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和“工商总局等十三个部门关于印发《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工商广字〔2013〕43号)要求,云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类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进行了严格的监测。经审核,决定对2015年5月份期间在云南省各类新闻媒体发布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公告,要求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主动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对公告发布后仍然存在违法宣传行为的产品,我局将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5日
 地区: 云南 
 标签: 保健食品广告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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