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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湘农计〔2015〕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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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6-24 15:56:12  来源: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1338
核心提示:为做好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科学合理选好项目,我委编制了《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发布单位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湘农计〔2015〕91号
发布日期 2015-05-1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hnagri.gov.cn/web/hnagrizw/zwzq/cstzdwdt/nsjgdt/ncpzlaqjgc/content_181915.html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委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科学合理选好项目,我委编制了《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5月14日
 
  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申 报 指 南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安排和工作需要,制定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标准化、质量安全追溯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生产、收储、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管控和监督检测、产地准出管理,深化专项治理,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管;依托试点示范推进监管模式和制度机制创新,整体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农产品消费和农业产业发展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项目安排原则
 
  以“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核心,坚持“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稳步提升、提高效能”的原则,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质量追溯、诚信建设、农业标准化等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农业技术规程制修订、推进农业标准化,全面开展监督检测,强化专项治理与应急处置、质量安全宣传培训、“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管能力和措施,稳定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主要支持环节及建设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市州农业部门推荐,择优遴选、支持10个县市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重点加强监管装备条件建设、标准化生产、产地准出管理、质量安全执法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全省打造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样板。此外,支持工作基础较好、日常监管成效突出的4个县市区、10个乡镇,围绕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主体责任和农产品生产、收储、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管控,开展综合监管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探索创新、提炼总结一套科学管用的县乡科学监管模式和长效机制,发挥引领作用,整体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农产品产地准出与质量追溯试点。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重点,建立落实生产者自律检测、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强化巡查监督和产地检测准出管理,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以“三品一标”、注册商标农产品为重点,落实生产档案和包装标识规定,建立县域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农产品流向可查询、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重点支持4个县市区开展试点,为全省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和质量追溯开辟科学路径、打造示范样板。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建设试点。以商品生产经营规模主体为重点,建立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健全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内部管控、公开承诺、信用评价制度,加强生产、加工、收储、运销环节巡查监督和产品抽检,落实激励约束措施,强化行业自律。继续支持4个县市区开展诚信试点,进一步探索诚信自律制度机制,认真总结推介试点经验,整体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长效监管。
 
  (四)农业技术规程制修订。按照“系统构建、查漏补缺、逐步完善、突出急需”原则,以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农业公共管理与服务行为规范、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三个方面为重点,加强农业技术规程制修订,稳步健全全省农业管理标准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制修订省级农业技术规程30项。
 
  (五)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与整体推进。进一步巩固与常德、怀化省市共建成果,支持两市整体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强成果总结和提炼,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按照“广泛创建、严格验收、重点支持”的原则,鼓励市县围绕地方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推进农业技术规程制修订与推广、质量控制技术推广、质量控制制度建立与落实、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标准化宣传培训等,每个市州抓好1~2个示范县成建制创建,省级重点支持5个县市开展试点示范,对市州推荐、省级复核、成效显著的市县,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适当补助。鼓励县市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实施载体,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农产品产销行为,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每个县市抓好3~5个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省级给予适当补助。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加强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为基础,围绕机构整合、机构考核、技术培训、能力验证、监督检测等内容,重点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素质和加大检验检测力度。推进机构考核和管理规范,省级支持市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年内全部完成机构考核或复核,鼓励具备条件的县级机构推进机构考核,开展能力验证和盲样考核,对机构考核和能力验证取得较好效果的市县给予支持和适当补助。省市县按照检验检测全覆盖的要求,整合利用检测资源,完善联动互补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针对性地开展例行监测、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省级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检测机构开展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危害因子、重点隐患和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风险监测,针对重点时段、重点产品和主要问题重点对蔬菜、水果、茶叶进行监督抽查;支持市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对于工作有成效的市县给予适当补助。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从生产源头整肃和消减“餐桌污染”问题,支持各市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和监管执法,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对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较好的市州给予奖励支持,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健全县域会商调度、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八)“三品一标”工作。继续支持5个县区 “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巩固并扩大创建成果。选择一批基础好、规模大、产业化水平高的认证产品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和质量控制、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作为省级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提升水平。支持市县两级建立健全“三品一标”认证监管体系,加强认证监管,对工作成绩突出、较好完成目标任务的30个市县给予资金支持。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与制度研究。坚持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和工作经验、推进措施、典型做法和取得成效,省本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宣传周等集中宣传,开展现场经验交流和宣传协作等。按照“分类实施、层级培训的原则”,省级采取跟班学习、实地操作的形式,举办农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培训班,支持县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与培训。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形势,围绕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在8~10个市县和市县农产品质检机构分别布置研究课题,结合监管实践、分项专题研究拟制监管、检测制度,加快构建科学实用、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
 
  四、申报条件范围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申报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要求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和县域监管体系健全,各级监管装备、人员、经费到位,农业产业基础较好、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较高,农业标准化和“三品”农产品所占比率大,各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有力,近年农产品监测合格率高、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每个市州择优推荐1个县市区,经遴选评审、重点支持10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给予资金扶持。支持2014年省级综合监管示范县进一步加强示范建设,但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不再申报此项示范;支持其他工作基础好、监管体系和制度机制健全、装备条件和经费保障到位、监管责任和措施严格落实、农产品监测合格率高的县市区和乡镇申报开展综合监管示范创建;共支持4个县市区、10个乡镇分别创建综合监管示范县、示范乡镇,给予资金扶持。
 
  (二)农产品产地准出与质量追溯试点。支持县域监管工作基础好、监管体系和制度机制健全、监管装备特别是乡镇检测设备到位、监督检测有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县市区申报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试点;已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综合监管示范的,不再申报此项试点。共择优遴选4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农产品产地准出与质量追溯试点,给予资金支持。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建设试点。支持2014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建设试点县进一步加强试点和示范建设,但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综合监管示范、产地准出与质量追溯试点的,不再申报此项试点。共支持4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建设试点,给予资金扶持。
 
  (四)农业技术规程制修订。根据完善标准体系的要求,每个市州申报农业技术规程制修订项目2~3个,委本级和省直相关单位(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农科院等)申报项目3~5个,经审定下达30个。
 
  (五)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与整体推进。常德、怀化两市继续推进厅市共建农业标准化工作,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对各市县给予资金补助。其它市州每个申报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2个,省级根据考核验收结果,择优选择工作成效显著的5个县开展试点示范,予以重点支持;对政府重视、真抓实干、农业标准化推进力度大、成效显著、有工作经验和亮点看点的市县适当补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标准化建设成效明显的基地,给予适当补助。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按照检验检测工作方案,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省级例行监测、风险排查和监督抽查,并开展机构考核和能力验证。未完成机构考核的市级和具备条件的县及农产品质检机构申报机构开展考核,省级给予资金支持,对能力验证取得较好结果的市县级检测机构适当补助。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支持各市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监督抽查、监管执法,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对2014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给予资金补助,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健全县域监测会商调度、联合执法长效机制,重点支持8~10个县市区。
 
  (八)“三品一标”工作。支持长沙县、湘阴县、澧县、赫山区、中方县5个县继续推进示范县建设。选择龙头企业或农业合作组织牵头、产品有一定规模和较强品牌、建立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原料基地,开展“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建设,每个市州申报1-2个基地,省级择优给予重点支持。每个市州申报2~3个“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工作完成较好的市县,省级择优30个给予适当补助。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与制度研究。支持市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积极组织技术培训,每个市州申报1~2个县区。在监管工作基础较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有创新思路和成熟经验的市县中,择优遴选8~10个市州、县市区和市县农产品质检机构分别布置研究课题,分项专题研究拟制监管、检测制度,给予资金补助。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各申报实施单位要根据本指南编制实施方案,认真填写申报书,内容要求科学、准确、真实;依照申报文本要求编制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填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材料一式四份。原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标准化示范和诚信建设试点单位,经审定继续开展试点和示范建设的,只报年度实施方案、不再提交申报书,但应纳入汇总表。
 
  (二)所有申报项目由市州农业局审核汇总,对与指南不符的项目,要严格把关并予以调整。项目申报文本和汇总表以市州农业局“计”字号文件上报;省直单位直接向省农委申报。
 
  (三)各市州农业局和省直单位在2015年5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文本和汇总表报材料(含电子版)分别报送至计财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小波、杨韶红;电话:0731-82243660、88866185
 
  邮箱:2243660@163.com、hnncpzjc@163.com。
 
 
 
 地区: 湖南 
 标签: 农业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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