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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SZJG 19-2006等10项特区技术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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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5-13 13:59:33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15
核心提示:鉴于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2712-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2015年5月24日强制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5月24日起,废止SZJG 19-2006、SZJG 20-2006及SZJG 21.1~6-2006、SZJG 21.7~8-2008等10项特区技术规范。
发布单位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5-11 生效日期 2015-05-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zscjg.gov.cn/xxgk/xxfb/tz/201505/t20150512_2874693.htm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豆制品生产加工,保障食品安全,2006年以来,针对没有非发酵性豆制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问题,原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了《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技术规范》(SZJG 19-2006)、《非发酵性豆制品通用技术条件》(SZJG 20-2006)以及《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1~8部分》(SZJG 21.1~6-2006、SZJG 21.7~8-2008)等10项特区技术规范。该10项特区技术规范自发布实施以来,对促进我市豆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市民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鉴于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2712-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2015年5月24日强制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5月24日起,废止SZJG 19-2006、SZJG 20-2006及SZJG 21.1~6-2006、SZJG 21.7~8-2008等10项特区技术规范。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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