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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质技监办〔2015〕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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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5-12 08:32:12  来源: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302
核心提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上海质监工作实际,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促进业务工作和增强政府公信力为着力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单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沪质技监办〔2015〕193号
发布日期 2015-04-22 生效日期 2015-04-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hzj.gov.cn/art/2015/4/22/art_21541_15800.html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本市质量技监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2015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的本质要求,是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抓手和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作为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4月22日
 
  2015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5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上海质监工作实际,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促进业务工作和增强政府公信力为着力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
 
  (一)源头把关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质监职能范围且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予以主动公开。
 
  (二)深入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定期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抽查不合格且逾期未改正企业名单,及时公布产品质量风险预警信息。
 
  (三)推进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的监督抽查结果。依法公开行政许可结果,接受公众查阅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记录。继续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四)做好财政和信用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按进一步细化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说明;进一步推动财政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配合做好《上海市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公开指导目录》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公开机制。
 
  (五)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发特种设备或者产品质量事件,要按照相关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在获悉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公开简要信息,持续公开事态发展、应对、公众防范措施等有关信息,并依法公开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发布重要的政府信息,要做好深入解读的工作预案。公开后,要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二、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处置
 
  (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提高答复规范化水平。增加需求确认沟通环节,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进一步明确申请人所需信息的相关要素,通过服务让申请人尽快获取到所需信息,尽最大可能减少申请人收到补正告知书后所产生的不理解和争议。探索说理性政府信息文书,通过附录相关法律条款等措施,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建立依申请公开"圆桌"会商制度,确保答复的准确性。实行文书双人核对制度,努力降低差错率。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群众需要集中的政府信息,依法及时纳入主动公开渠道。
 
  三、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在公开信息前,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严格依法处理。
 
  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能力
 
  (八)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增强局网站互动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服务事项,通过局长信箱、网上咨询、12365质量热线等多种形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积极发挥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渠道作用,完善发布机制,规范发布流程,增强时效性、互动性,扩大权威信息影响力,提升质量技监部门公信力。
 
  (九)提升网站服务功能。丰富局政务网站内容,完善信息发布管理流程,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整合数据库资源,优化智能化搜索功能,提高网站可见性。提升网上办事功能,完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信息及办事指南、业务咨询和表格下载、以及在线办理等功能。拓展网站互动功能,通过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网上直播、网上咨询等方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加强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研究和调整
 
  (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更新修订。随着2014年中心城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落实,2015年度郊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将落实市场监管体制。要顺应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适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架构、工作流程和文书等进行修订、更新。
 
  (十一)做好疑难问题专题调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指导面上工作。积极组织调研,通过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做法,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问题点突出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汇总,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十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建议书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主动查找、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发放"政府信息公开建议书"的形式倒逼业务工作的改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供领导决策服务。
 
  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十三)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推动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说明理由。强化公文备案工作,进一步完善向档案馆、图书馆移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
 
  (十四)加强基础保障。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据及工作流程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对接,提高信息化水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完善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地区: 上海 
 标签: 信息公开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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