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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农委〔201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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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3-31 09:18:03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941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15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发布单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农委〔2015〕50号
发布日期 2015-03-16 生效日期 2015-03-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9/node12344/u26ai42071.html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

  为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15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巩固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5年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的决策和部署,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强化源头治理和执法监管,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推进基层监管能力、制度机制建设和地方立法工作,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强化执法查处,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消除行业“潜规则”。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对现有农资经营网点的检查,督促经营者切实落实购销台账、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防止不合格农资进入生产领域,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网上购销农资行为的监管,防止禁用、高毒农药流入本市。二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认真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强化案件移送、大要案督办等工作机制,依托公检法的力量,严惩违法分子,发挥震慑作用。三是充分发挥舆论震慑作用,加大案件曝光力度。以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屠宰病死猪、制售假劣农资案件为重点,集中曝光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重大典型案件。

  二、抓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额控制数及开展创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申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区县要对照考核要点,认真查漏补缺,努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健全制度机制,推进社会共治,为迎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考核打下坚实的基础。强化政策扶持,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经费,抓好质量安全县相关项目和资金的落实工作。鼓励探索创新,形成因地制宜、独具地域特色的监管模式,最终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三、健全推广、检测、执法三管齐下的全程监管体系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安全的农产品主要靠生产而非只靠监管”的观念,健全推广、检测、执法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一是推广管源头,主要是实施农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包括建设标准化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发展“三品”认证等,严格管控化肥、农兽药、饲料以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使用,加大高效低毒农兽药推广力度,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二是检测做保障,主要是健全检测体系、提升基层检测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抽样的规范性和数据的可靠性等,对农业部和本市例行监测没有覆盖到的粮食、油料作物等产品开展风险监测,摸清问题隐患,并深入研究质量安全变化趋势和问题原因。三是强化执法工作,主要是强化对不合格农产品的执法,加强对“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后监管和标志的使用管理,并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建立完善“三品一标”退出机制,维护“三品一标”的公信力和品牌形象。

  四、继续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档案记录的检查,必要时可代为记录,夯实档案农业的基础。推广浦东8424西瓜、嘉定农灯草莓运用二维码追溯的成功经验,扩大二维码追溯在经济作物上的应用。继续实行地产水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完善档案渔业工作体系。配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实现监管信息互联共享,贯通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追溯、标准化等全要素,提升本市监管信息化水平。

  五、加快推进监管法治建设

  根据上海食用农产品输入型和大市场大流通的特点,结合新的社会需求和改革进程,以确保上海成为食品最安全的城市之一为目标,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立法工作。通过地方立法建立权责明晰、运转协调、管理高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满足食用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控制的需要,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落实农业部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合作协议,建立和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贯通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链条。

  六、有序推动社会协同共治

  一是对添加剂、农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生物毒素等风险因子进行系统的调查分析,掌握其发生发展的规律和作用于农产品的形式以及危害程度,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二是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公安部门的联合行动,强化重大问题联合整治和重大案件协同查处;加强农业系统各行业、各单位的协作,推动农技推广与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与检测、质量安全执法与综合执法有机衔接。三是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树立质量安全自律意识,把好生产经营关。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分析,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引导公众理性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增强公众的消费信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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