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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青食药监食生函〔201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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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2-11 09:51:46  来源: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93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规范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现场检查工作针对性,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日前,省局下发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鲁食药监食生〔2014〕228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研,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青食药监食生函〔2014〕27号
发布日期 2014-12-3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sfda.qingdao.gov.cn/sfda/2/7/8/150206101132588528.html
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稽查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规范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现场检查工作针对性,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日前,省局下发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鲁食药监食生〔2014〕228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研,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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