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市直各部门: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22号)、《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4〕22号)精神,深入推进反对食品浪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聊城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办法》(聊发〔2014〕5号)和《聊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聊办发〔2014〕11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以公务用餐文明引领社会良好风尚。公务活动用餐要按照快捷、健康、节约的要求,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的食品,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原则上实行自助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务活动用餐实行经费预算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公务活动用餐的有关规定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县级党委、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公务活动用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明确公务接待工作餐费报销规范。公务活动用餐费支付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不得用现金支付。严禁党政机关设立“小金库”、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时,要列出公务活动用餐费支出。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要将业务招待项目作为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重要事项强化管理。
二、加快推进单位食堂节俭用餐
单位食堂应当按照健康、从简原则提供饮食,合理搭配菜品,注重膳食平衡。鼓励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积极推进单位食堂服务社会化,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提供服务,提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餐饮公司提供“成品”“半成品”,减少自制食品。单位食堂要按用餐人数采购、配餐、做餐,实施动态管理,减少食品备量和“库存”,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或宣传画、摆放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单位食堂的指导,建立反对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和通报制度。教育、卫生计生、国资、金融监管等部门要推动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加快建立健全食堂节约用餐制度。各地要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反对食品浪费工作进行评估,发现存在严重浪费行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自觉践行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
积极倡导文明节俭消费理念,鼓励日常生活节约用餐,在外用餐提倡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打包,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家庭按实际需要采购食品,提倡“光盘行动”和膳食平衡,杜绝浪费。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发展大众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推行商务餐分餐制,发展可选择套餐,多提供小份菜。倡导一料多菜、一菜多味,做到物尽其用,避免浪费食材。餐饮企业要采取温馨提示、自主调味、配置不同规格盛具等措施,积极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不得设立最低消费额度。商务部门要建立健全餐饮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构建服务大众餐饮体系,推进餐饮特色品牌建设,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研究建立餐饮企业反对食品浪费工作奖惩制度。卫生计生部门要指导餐饮企业提供符合膳食平衡要求的食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实施“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加大反对食品浪费工作力度。旅游部门要结合旅游星级饭店质量等级评定复核,强化反对食品浪费工作监督检查。餐饮等行业协会要制定行规会约,树立行业新风,彰显企业社会责任。
四、努力减少各环节粮食损失浪费
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消费全过程各环节管理,强化部门协作,有效减少浪费。粮食部门要全面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工程;积极引导国有以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开展粮食银行业务,减少产后损失;积极推广使用食品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建立粮油保管能耗损耗评价体系,切实解决粮油过度加工问题,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率;健全“放心粮油”标准规范,严格粮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市里将加大对“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的扶持力度,引导居民放心消费。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粮食运输管理,运输企业不得承运包装不达标的粮食。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继续支持粮食收储运设施的建设改造。质检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粮油加工、食品包装等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设定保质期限,鼓励企业对预包装食品根据不同需求采用不同的包装规格。科技部门要组织开展食品包装新技术研发,提高食品保质技术水平。商务部门要规范餐饮企业和食品批发零售企业促销活动,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的前提下,鼓励食品经营企业打折销售临近保质期的食品。
五、积极推进餐厨和食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执行《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4号)。在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乡镇、农村社区家庭,对餐厨废弃物全面实行分类投放、专业收集运输、统一处置制度。在市城区加快建设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厂,力争2014年底投入运行,实现餐厨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实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许可进入,通过招标等公开方式,确定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并签订经营协议,明确经营范围和服务标准等内容。鼓励通过节约用餐、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等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研究、推广和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对厨余废弃物进行堆肥等资源化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物价部门要制定和调整餐厨废弃物的收费标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要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技术研发。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犯罪活动。
六、持续强化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宣传我国、我省、我市粮食产需形势,积极倡导合理、健康的饮食文化,促使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宣传部门要加大反对食品浪费宣传报道力度,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浪费现象,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粮食部门要组织好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做好“节约一粒粮”等公益活动宣传,组织开展爱粮节粮先进单位和示范家庭创建活动。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反对食品浪费作为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加大学校反对食品浪费教育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节约粮食体验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面向职工、青少年、妇女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节约习惯,传承勤俭节约美德。
七、健全节约粮食规章制度
积极推进反对食品浪费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进程。结合国家粮食法立法进程,市粮食局要会同市法制办制定相应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的地方性配套制度。结合国家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程,市粮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实施办法,对粮食节约减损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奖惩措施。
八、完善强化监督检查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反对食品浪费工作,加强监督,定期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通报表扬并积极推广。财政部门要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基础上建立健全公务消费电子监控平台,对未在平台备案的公款消费单位不予报销;指导企业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对企业报销用餐费用行为进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食品浪费相关举报纳入案件受理范围,组织对餐饮企业、宾馆饭店进行暗访,对大额餐饮发票适时开展抽查,对发现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款相互宴请等行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审计部门要对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税务部门要及时查处将餐费开成非餐费的违法行为,防止餐饮企业将大额用餐费用分割成小额发票;对定点饭店一经发现存在此类问题,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取消其定点资格。粮食部门要依法查处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加工等环节中的违规行为,导致粮食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要加强国内接待工作用餐的监督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组织开展反对食品浪费志愿者行动,积极劝说制止浪费行为,对公款浪费行为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把反对食品浪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推动,加大监督监管力度,有效推进反对食品浪费工作,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