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做好2014年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认注〔2013〕27号)要求和省质监局工作部署,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获证企业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开展2014年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6月~7月,集中力量对社会舆论关注的有机产品认证和HACCP体系认证全部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二)8月~9月15日,对绿色食品认 证、清真食品等其他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全部获证企业、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每县市区至少抽5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二、突出检查重点:
(一)有机产品认证监督检查重点:认证机构现场检查对投入品关注情况;企业是否保存采购、使用投入品记录,是否有使用禁用物质现象;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及有机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有机产品销售证使用情况等。
(二)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监督检查重点:认证机构是否存在HACCP体系认证与FSMS认证共用同一认证方案情况;认证机构是否按照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制定专项审核指导书;认证机构审核员的审核深度和审核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三)绿色食品认 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检查重点: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相关标准贯彻实施情况。
(四)清真食品相关认证检查重点:应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部门关于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6号)要求,配合当地食品安全办、民族工作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对清真食品(含进口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重点查处未经批准开展清真食品认证。
三、开展认证风险排查
要通过收集和分析媒体报道、消费者申投诉、信访、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网友网上留言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对食品农产品认证风险信息进行排查、识别和反馈。
四、请各县市区局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并借助国家认监委网站摸清本辖区内食品农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情况,制定好监督检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检查记录。于9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2014年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总结、工作照片1~2张、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典型案例1篇报送市局总工办,邮箱:734551112@QQ.COM。
附件: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官网没有附件]
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