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认证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按照2025年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部署,发挥食品农产品认证助推食品农产品质量提升、提振消费的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优化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自主推行的食品农产品认证项目的管理
认证机构应提升食品农产品领域高质量认证项目研发能力,加强市场需求调研与可行性分析,加强认证技术创新,以全面适应食品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发展需要。应进一步严把食品农产品认证规则质量关,对自行制定认证规则的合规性、科学性、适用性及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请对备案的食品农产品领域认证规则开展自查,对不符合备案管理要求的(如与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名称及依据标准相同或相似、与现行国家或地方相关行政许可规定抵触等)应主动注销备案。
二、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打造机构品牌
认证机构应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食品农产品领域认证管理水平,提升关键岗位人员食品农产品专业能力,加强对食品农产品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行业新技术的学习,确保认证人员素质与食品农产品行业发展相匹配。应加强自身品牌建设,积极打造专业背景深、社会知名度高、国际影响力强的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和机构品牌。开展差异化经营,以质取胜,避免同质化、“内卷式”竞争。通过品牌建设提升食品农产品认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形成“盲选”“优选”的市场机制,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提振消费信心。
三、跟踪国际动态,加强交流合作
认证机构应结合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产业发展需求、自身优势领域,关注食品农产品认证领域国际相关标准、法规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最新动态,围绕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解决产业急需、惠及企业和消费者、填补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空白等目标,加强与国际相关产业或标准技术组织的合作,主动设计、开发和实施有影响力的国际化食品农产品认证合作项目,让企业真正享受到贸易便利带来的实惠。鼓励认证机构加强与食品农产品领域相关跨国链主企业或采购商的沟通与合作,推动采信相关认证结果。鼓励开拓国际化业务,助推中国企业“走出去”。对于取得实际成效的相关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请及时报送。
四、强化风险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认证机构是认证结果的第一责任人。认证机构应针对食品农产品领域特点加强风险管理,充分识别认证活动中的潜在风险。应强化对认证结果的有效跟踪调查,建立健全获证组织有关食品农产品质量信息及舆情信息的跟踪收集、处置和责任追溯机制。应完善主体责任落实的相关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
各有关认证机构应采取必要措施加强认证活动管理和能力提升,不断优化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供给,以专业、优质的认证服务助力兴农富农、乡村振兴。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
2025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