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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促进水牛奶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4〕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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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10-13 13:27:33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192
核心提示:《北海市促进水牛奶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北政办〔2014〕61号
发布日期 2014-04-2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beihai.gov.cn/11223/2014_4_30/11223_402875_1398819416156.html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促进水牛奶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4月23日
 
  北海市促进水牛奶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水牛奶业的意见》(桂政发〔2014〕16号)精神,为推动水牛奶业生产标准化、养殖生态化,提升产品竞争实力,进一步壮大我市水牛奶业产业规模,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企业主导,政府支持引导;坚持特色优势,确保质量取胜;坚持资源整合,提高保障能力,围绕加快发展水牛奶业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市场开拓为抓手,强化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提高企业带动能力,提高奶水牛繁育效率和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推动水牛奶业优质特色产品生产,把水牛奶业培育成为我市农业经济的新兴特色产业。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杂交母水牛存栏量达到2万头,其中广西东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扩建4个奶水牛繁育基地,基础能繁母牛5000头。全市产奶杂交母水牛达到3500头,水牛奶总产量达到7000吨,杂交育肥牛1万头, 水牛奶业总产值达2.3亿元。
 
  (一)优化产业布局。按照土地资源、饲草资源和水牛种群资源以及群众养殖习惯,建设12个牛品种改良和杂交牛饲养供给基地,主要分布在廉州、石湾、常乐、沙岗、星岛湖、石康、南康、福成等乡镇。确立5个适度规模养殖为基础的奶水牛饲养重点区,主要在廉州、常乐、石湾、南康、福成等乡镇。培育壮大2家奶制品加工龙头企业。逐步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体,辐射带动群众养殖,实现品种改良、种草养畜、秸秆利用、产品加工销售等一条龙的水牛奶业产业化发展格局。
 
  (二)改良水牛品种。通过开展项目合作、科技成果推广和财政扶持,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水牛品种改良服务体系,选建30个牛品改站(点),开展牛人工授精技术员操作技能技术培训、母牛托养、集中配种、性控配种业务,试行配种改良职业化管理。牛品改站(点)年人工配种母牛2.5万头,生产杂交水牛2万头,其中杂交母水牛1万头。扶持培育水牛奶业龙头企业,建设广西东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4个饲养1500头河流型杂交母水牛种牛核心群繁育基地。
 
  (三)建立养殖示范基地。按照国家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标准要求,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鼓励和支持我市奶水牛养殖龙头企业,在廉州、石湾、常乐、福成等乡镇建设3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以广西东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奶水牛饲养为基础和纽带,示范带动群众养殖,推广“果园种草-牧草喂牛(产奶)-牛粪产沼气沼液-沼液沼渣种果种菜”的农业生态循环经济模式,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四)提高饲草供给能力。加快推动人工草地建设、秸秆和农副产品科学利用,建设饲草资源集聚平台,扶持奶水牛规模养殖户建植人工草地、饲草储备设施和加工机械;大面积推广冬闲田种植黑麦草,确保冬季饲草供应。在全市12个重点奶水牛养殖乡镇选建相对集中的3-5个农副产品、牧草收购和加工点,力争年加工饲草100万吨,夯实科学饲养的物质基础,确保季节供给平衡、饲草营养全面充足。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水产畜牧兽医、财政、发改、科技、农业、林业、保险、金融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水牛奶业发展领导小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水牛奶业相关建设项目审批;市财政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争取自治区水牛奶业专项资金和编制年度发展方案;科技、农业、林业、保险、金融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我市水牛奶业发展工作。
 
  (二)加强管理。建立促进奶水牛产业健康发展的管理制度,健全扶持决策机制,明确企业资质、投入扶持、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形成健康发展的环境和导向。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管理水牛奶产品标识,从严维护水牛奶质量品牌。
 
  (三)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的优惠政策和自治区水牛奶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县区各级财政给予适当支持。重点支持奶水牛良种繁育、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新产品研发、秸秆养牛示范项目、奶水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等,建立以财政激励为基础、各方投入为主导的资金支持体系,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奶水牛发展的支持,适当放宽对发展奶水牛农户和企业贷款的条件,推动各渠道资金投入水牛奶业。
 
  积极鼓励和引导外资及社会资金到奶水牛业优势乡镇建基地、办加工企业;坚持“低门槛引进、低成本扩张”的政策,营造一种“亲商、扶商、安商”的服务氛围,广泛吸引商业信贷、社会资金等境内外资本投资奶水牛产业,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四)建立扶持机制。将水牛奶业作为我市农业优势产业,享受相关的产业扶持政策和奖励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水牛奶企业纳入市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水牛奶企业优先评为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水牛奶业所需冻精列为奶牛良种补贴范围,饲草加工机械、挤奶设备、冷链设备、清运粪设备、降温设施等机具列为农机补贴范围,大中型沼气项目向水奶牛规模养殖场倾斜;落实奶水牛政策性保险,金融部门认可参保奶水牛保单(保险金额)的融资抵押功能。
 
  充分整合发改、财政、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和金融等各部门专项政策资金资源,形成促进奶水牛产业发展的整体政策资源;推动政策资源整合,调动企业投入积极性,建立投融资平台,全面提高产业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质监、工商等联合把好产品质量标准和市场产品质量关口;充分协调和调动企业、教学、科研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形成分工与协作有序有致的产业智力支撑。
 
  (五)实行优惠税费政策。鼓励乳品加工企业建立生产基地和进行乳品加工,对从事养殖奶水牛(含杂交牛)、水牛奶乳品加工、饲料生产、人工种草的业主,缴纳税款确有困难需要减免的,以法定程序报批后免征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事水牛奶产生产和加工的企业,其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水牛奶产品生产者销售的自产水牛奶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初级农产品范围的,依法免征增值税。为水牛奶生产服务的行业,提供符合条件的奶产品初加工、兽医等农林牧渔服务项目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整车合法运送新鲜水牛奶的车辆享受“绿色通道”的优惠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
 
  (六)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确定的用地政策,充分利用好自治区国有土地资源,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奶牛养殖所需的饲草加工、集中挤奶、鲜奶冷藏、场地清洁、照明用电,按农业用电标准收费。
 地区: 广西 
 标签: 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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