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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大功能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统筹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 〔2014〕 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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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9-11 16:17:32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135
核心提示:《五大功能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统筹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办发 〔2014〕 94号
发布日期 2014-08-2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cq.gov.cn/publicinfo/web/views/Show!detail.action?sid=3922085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五大功能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统筹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29日

  五大功能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统筹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五大功能区建设,保护城市环境和三峡库区水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着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划分功能区域加快建设五大功能区的意见》(渝委发〔2013〕14号)、《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按照“统一收运、集中处理、设施共享、运距合理”的原则,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统筹规划建设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最大限度节约土地资源和投资,减少环境敏感点和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其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规划布局

  (一)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方案的批复》(渝府〔2011〕99号)精神,规划建设4座餐厨垃圾处理厂、7座餐厨垃圾中转站,服务范围为本区域及璧山区。

  (二)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

  在合川区、永川区、綦江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和忠县规划建设7个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服务周边23个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其中,合川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服务合川区、铜梁区和潼南县;永川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服务永川区、大足区和荣昌县,綦江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服务綦江区、南川区和万盛经开区,万州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服务万州区、开县和云阳县,涪陵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服务涪陵区、长寿区、丰都县和武隆县,黔江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服务黔江区、酉阳县和彭水县,忠县餐厨垃圾处理中心服务忠县、梁平县、垫江县和石柱县。

  城口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和秀山县等5个县(自治县),因运距远和餐厨垃圾产量小等原因,可采用简单适用技术分别建设服务本区域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各区县(自治县)根据餐厨垃圾收运特点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布局,采用直运和一次转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工作,适当新建部分垃圾中转站等收运设施。

  三、进度安排

  (一)2014年12月底前,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含两江新区、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下同)负责完成项目选址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编制完成餐厨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全覆盖的实施方案。

  (二)2015年6月底前,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完成项目征地、工程设计并开工建设;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启动餐厨垃圾收运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

  (三)2016年6月底前,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四)2016年12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餐厨垃圾收运设备全部采购到位,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四、建设和运营模式

  (一)餐厨垃圾处理系统。

  按照渝府〔2011〕99号文件精神,市环卫集团负责4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及茅草湾、大学城和城南3座餐厨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建设资本金由市财政负责安排,其余由市环卫集团负责筹集,项目运营资金由市财政负责解决。

  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规划布局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购买公共服务,可与市环卫集团等在餐厨垃圾处理领域具有技术、管理和资金优势的企业签订协议,直接委托其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负责筹集,运营经费(含折旧费)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解决,运营经费标准由市财政局商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制订,或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与企业协商确定。

  (二)餐厨垃圾收运系统。餐厨垃圾收运系统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运营管理。

  五、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实现五大功能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时间,强化工作落实,切实有效推进项目建设。

  (二)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市市政委负责督促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快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将其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市发展改革委要积极协助争取国家对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的资金支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大对餐饮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餐饮企业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台账,规范餐厨垃圾处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项目资金,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合川区、永川区、綦江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和忠县人民政府要分别做好7个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建设有关保障工作,确保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顺利推进。

  (三)完善措施,强化管理。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支持度。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查处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处理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地区: 重庆 
 标签: 规划 餐厨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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