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食药监管系统2014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迎接国家总局和省局的专项督查,市局制定了《2014年铜陵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10日
2014年铜陵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迎接国家总局和省局的专项督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省局的《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4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市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4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期间,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和假药查处方面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检查内容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情况
1、流通企业的监管情况。本地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环节日常监管是否到位;药店经营婴幼儿乳粉的情况及监管情况。
2、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接收和办理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投诉举报的总体情况及办理过程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规定期限办结;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尤其是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强制措施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裁量是否合理、涉嫌构成犯罪案件是否移送。
3、因婴幼儿乳粉生产经营监管(含政务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4、婴幼儿乳粉监管中,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二)假药查处情况
1、接收和办理有关生产经营假药投诉举报的总体情况,办理过程是否规范、立案调查是否及时,是否落实督办、抽查、检查等制度;对有关假药的投诉举报未予受理或者未立案查处的,分析主要原因。
2、查处生产经营假药行为的情况。检查案件移送司法是否及时、合法、规范;重点检查对合法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假药的查处情况,涉及行政处罚的,处罚程序是否合法、裁量是否适当、后续监管措施及落实情况。
3、因办理涉及假药的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以及查处生产经营假药行为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分析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因调查处理不当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形。
4、查处生产经营假药行为中,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三、检查方法和工作步骤
(一)检查方法
按照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收集到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检查可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行政处罚案卷和文件、询问有关人员、现场检查、走访行政相对人、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
(二)工作步骤
检查工作即日起启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评阶段(7月28日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方案要求组织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特别要认真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形成自查报告并于7月28日前报送至局政策法规科(自查报告电子版同时发送至tlsgonggu@163.com)。自查报告要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7月31日至10月20日)。自7月31日开始,市局将派出检查组,分别对各单位和科室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7月31日至8月10日、 9月1日至10月20日,省局和国家总局将分别组织检查组进行实地抽查,被抽到的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4年10月20日-11月30日)。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对此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总结评议情况,结合本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市局将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做好此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市局成立2014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王祥生任组长,徐光耀、虞舜来、江云任副组长,陈琳、唐长斌、左克平、汤静、杨惠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各县区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确定一名联系人,于7月16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市局(电子版发至tlsgonggu@163.com)。
(二)严密组织,制订方案。各县区局要对照检查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细化检查项目,及时开展自查自评;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将文件资料归档,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要创新工作方式,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检查工作的质量。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要紧紧抓住检查工作重点,自查报告要将监督执法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取得的成效加以总结,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附件: 2014年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和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