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省直管县果业(农牧、农业)、财政、发展改革局(办)、扶贫办: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提升苹果产业化水平,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促进产区农民持续增收,根据《甘肃省苹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甘政办发〔2010〕1号)和苹果产业发展实际,将2014年全省苹果产业扶持重点任务计划分解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目标任务
苹果产业计划任务以我省苹果优势区域为扶持重点,建设内容包括:良种苗木繁育基地、生产技术培训、苹果优质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园创建、果农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培育、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等(详见附件)。
二、资金来源及用途
2014年,全省共整合苹果产业扶持专项资金11066.3万元。其中: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资金2154万元,用于支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小型贮藏设施建设补助。省发展改革委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中安排4512.3万元,主要用于退耕农户优质苹果生产基地建设等。省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县贫困村农户建园苗木补助、果农实用技术培训和优质果园建设,在各县到县资金中统筹安排完成。省财政专项安排900万元、良种补贴资金安排500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和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等。省农牧厅农民培训资金安排3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果品贮藏库建设以奖代补。
三、资金下达方式
苹果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将据此计划,由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省农业产业化办、省农牧厅联合或分别行文拨付相关市、县和单位。
四、项目扶持方式和扶持标准
(一)安排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补助资金588万元
省扶贫资金安排588万元,用于主产区贫困农民购买良种苹果优质苗木补助,重点补助农民购买2年生苗木和3年生矮化中间砧大苗。苗木补助资金按任务分配下达到县区,由县区落实到新建果园购苗贫困农户。
(二)安排优质果园和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补助资金4964.3万元
对优势产区新建优质果园和集中连片、规模化生产基地给予补助,资金直接下达到县区。其中,由省发展改革委资金安排4512.3万元,省扶贫资金安排452万元。2014年扶持新建优质果园和规模化基地总面积14.7万亩。补助标准:省发展改革资金每亩补助300元;省扶贫资金扶持贫困村新建优质果园每亩补助400元。
(三)安排生产技术培训补助资金960万元
资金按培训计划任务直接下达到县区。其中,由省农牧资金安排300万元,省扶贫资金安排660万元。2014年培训3.2万人,每人补助标准为300元。果农技术培训工作由各县区果业主管和技术推广部门牵头落实,省果业办会同市果业部门加强检查指导,做好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验收工作。
(四) 安排标准化示范园补助资金1000万元
2014年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重点支持苹果矮砧密植现代建园、果园防灾减灾、密闭果园改造、果园机械化轻简化栽培、旱作集成和病虫害生态防控技术、规范化良种大苗繁育等示范,打造现代苹果产业发展标准化示范县区。创建34个标准化示范园,其中,创建矮砧密植、防灾减灾、密闭果园改造、机械化轻简栽培、旱作集成与生态防控示范园各6个,规范化苗木良繁示范点4个。每个示范园平均补助资金30万元。具体申报工作另文通知。
(五) 安排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
1.苹果科技研究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50万元。围绕我省苹果产业发展中现代栽培模式、引种筛选和良种繁育、旱作集约栽培、轻简化机械化栽培、老劣密闭园改造、病虫害生态防控、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贮藏加工等关键技术问题和先进实用技术成果转化,开展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由省财政、农牧部门择优筛选承担单位。
2、省苹果产业技术体系专家指导组工作经费50万元。由省果业办(省经作站)组织专家组成员围绕苹果产业各环节的科技需求,开展国内外苹果产业发展动态与我省苹果产业政策分析研究,巡回技术指导培训,邀请国内外知名苹果专家举办讲座、现场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六) 安排苹果冷藏保鲜库建设资金1300万元
由省财政、省农牧安排以奖代补资金1300万元,鼓励发展高标准现代气调化果库,对当年新建贮藏能力4000吨以上的保鲜库,经省财政厅、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后,给予以奖代补,计划新增果品大型冷藏库8万吨。
(七)安排小型果库建设奖补资金2154万元
依托农业部产地初加工项目,对主产区农户和果农专业合作社新建的组装式小型苹果贮藏库,按照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有关要求组织申报实施并给予奖补。
苹果保鲜贮藏库、加工企业和产后处理生产线奖补资金,由县区农业产业化办会同财政、果业部门组织申报。项目申报指南另文通知。
五、项目与资金管理要求
项目由县区果业(农牧)部门牵头,结合资金来源、性质、用途和建设内容,会同当地财政、农牧、发改、扶贫等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建立由果业、农牧、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做好项目筛选、立项和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县级果业(农牧)、财政部门要于7月30日和12月10日前分别向市、省农牧、财政部门及时报送整体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县区发改、扶贫等其他联席成员单位分别向市、省相关资金管理和任务下达部门报送项目执行情况。
甘肃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