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国家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趋势,进一步简政放权,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停止组织机构代码年度审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4月1日起,全省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一律停止开展组织机构代码年度审验工作。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有效期内,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机构类型等重大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未发生重大登记事项变更的,只需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规定换证即可;其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组织机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部门核准的变更文件或证明到原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即可,不需重新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全省各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应做好宣传工作,在办证窗口将“停止开展组织机构代码年度审验工作”予以公示,并及时向本地代码应用部门及组织机构做好宣传。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申领、换领、补办等业务按《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执行。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