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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农业局关于切实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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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5-08 09:08:20  来源:泰安市农业局  浏览次数:1246
核心提示:近段时间,针对我省部分地区蔬菜出现农残超标,特别是出现韭菜严重超标的情况,为切实维护我市蔬菜的品牌形象,保证我市蔬菜的正常输出,确保我市蔬菜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特发布关于切实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
泰安市农业局
泰安市农业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2-05-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tany.gov.cn/jello/portal/__ws0x3cms0x2channelIndexPortlet_maximized/__rp0x3cms0x2channelIndexPortlet_chaId/RP0x1Nw==/__rp0x3cms0x2channelIndexPortlet_siteId/RP0x1MA==/__rp0x3cms0x2channelIndexPortlet_itemId/RP0x1MTk4MDQ=
各县(市、区)农业局:
 
  近段时间,针对我省部分地区蔬菜出现农残超标,特别是出现韭菜严重超标的情况,为切实维护我市蔬菜的品牌形象,保证我市蔬菜的正常输出,确保我市蔬菜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生产流通中质量监管的薄弱环节,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要逐级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产地和销地的协调配合,完善联防联控和准入准出制度,确保蔬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把农药销售关口,科学指导农民安全用药
 
  各地要认真执行《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在蔬菜、瓜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做好农药经营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在农药销售和使用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要搞好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积极推广低毒农药、精准施药机械与技术,努力提高农药利用率和防治效果,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三、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各地要大力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加快推广蔬菜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防虫网、粘虫板、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等生态栽培技术,减少农药用量。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指导农民切实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推进生产过程的标准化。完善农药等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构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切实加强监管,严控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对蔬菜生产的监督指导,督促蔬菜生产者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生产档案。要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努力做到不合格的产品不上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妥善处理质量安全事件,既要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又要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
 
  各地要通过专家解读、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短信等形式,宣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效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知识,增强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要有针对性地讲解个别蔬菜品种农残超标是局部的,我市蔬菜质量总体上是安全的,宣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一方面要欢迎和主动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切实改进工作;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质量安全信息,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亚沙会”将至,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加强信息引导,搞好技术服务,强化市场监管,促进产销衔接,确保蔬菜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保持市场价格平稳运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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