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2014年南宁市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卫生局
2014年3月26日
2014年南宁市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市卫生中心工作,以人民群众和政府关注的民生问题为突破口,着力完善卫生监督服务体系,着力探索监管模式创新,着力提升监督执法水平,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深度和广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综合监督体制改革
1.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不断巩固卫生监督体系标准化建设成果,以政府机构改革与职能调整的为契机,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适应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提升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和水平。
2.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卫生监督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严明组织纪律,端正思想作风。创新卫生监督培训管理工作,探索卫生监督高职称人员、复合型人才的培训激励机制。推进卫生监督文化建设,通过文化培育增强队伍凝聚力和人才竞争力。
3.深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强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评估,扩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巡查覆盖面和工作内涵,规范卫生监督协管行为。探索建立村级监督信息员队伍机制,筑牢卫生监督工作的网底。
4.提高卫生监督专业技术水平。切实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监督技术支持体系中的主导作用,提升食品安全和饮用水监测能力,强化对职业卫生、公共卫生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质量管理,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5.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应急处置网络,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强化现场快速检测仪器日常管理和应用培训,开展应急处置专项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统计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质量。进一步优化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提升系统操作便捷性与数据利用深入性,加强数据使用规范化管理,推进信息服务便民化。
7.加强各项工作调查研究。针对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新职能、新形势、新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调整发展思路,确保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平稳无缝衔接。积极查找不利于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突出问题和瓶颈障碍,及时分析思考,改进工作方法,构建综合监督长效发展机制。
二、认真履职,扎实做好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加强医疗卫生执法监督。继续牵头开展“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做好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合查办等的协调配合,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深入开展医疗广告治理,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大医疗机构监督检查频次,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探索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强化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医疗用血安全。
2.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严格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卫生许可管理,加强监督监测,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执行,加大管道分质供水和现制现售水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农村学校自建设施供水监督监测,整治农村水厂水质消毒问题。
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南宁市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监测,实行公共场所禁烟控烟、艾滋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的综合执法。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A、B级单位所占比例,住宿业、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的量化分级实施率达100%。
4.加强学校卫生监督。贯彻实施卫生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学及生活环境、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等的监督监测,指导督促学校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教学条件,加强人员配备,不断提高学校卫生整体管理水平。
5.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全力推进县级职业病防治网络建设,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日常监管,规范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强化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培训,督促指导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的发放。
6.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以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疫情控制措施、实验室生物安全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升全市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防控重大传染病的爆发流行,严格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监督落实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措施。
7.加强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加大消毒产品的监督监测力度,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消毒产品的卫生安全。加大涉水产品生产、销售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公共餐饮具、公共用品集中清洗消毒单位的执法力度,在公共餐饮具、公共用品集中消毒行业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努力提升消毒行业服务水平。
三、加强食品安全能力建设,规范卫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
1.加强食品风险监测工作。继续做好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执行、组织实施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规范监测过程和数据报送,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分析,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任务。
2.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加强与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信息互通与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检验检测的风险交流、会商机制。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能力建设部署,按轻重缓急确定装备项目,确保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为食品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效能
1.加强行政审批管理。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卫生行政审批由重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做好下放职能的指导、协调,强化服务,防止脱节。强化行政审批窗口规范化管理,规范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服务办事群众,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2.加强卫生监督专项稽查。严格卫生行政执法程序、文书管理、自由裁量权使用,提升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和绩效考评,保障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履职到位、执法规范和管理有效,切实提高社会满意度。
3.加强队伍作风管理。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能力。狠抓队伍工作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庸、懒、散、奢”等不良作风,严防渎职事件发生,打造人民满意的监督队伍。
4.加强举报投诉处置。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区、开发区)举报投诉查处运行机制,公开举报投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对重大投诉举报信息及违法案件查办进行督查督办,对群众举报投诉积极受理、认真调查,及时调查率、查实处理率及反馈率100%。
5.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卫生监测信息、警示信息等的公示力度,及时报道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进展,提高社会对卫生工作的知晓和认同感。强化对管理相对人以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其自身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