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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度泰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泰食药监〔201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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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4-17 09:43:06  来源:泰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66
核心提示:现将《2014年度泰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泰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泰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泰食药监〔2014〕11号
发布日期 2014-01-2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spypaq.taixing.gov.cn/A/?C-1-971.Html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管理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所、队:
 
  现将《2014年度泰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14年度泰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
 
  泰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4日
 
  附件:
 
  2014年度泰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面领先苏中,加快融入苏南,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追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稳中求进,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健全市镇村三级监管体系、强化基层基础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为抓手,着力破解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力助推我市特色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以提高共治共管能力为核心,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依靠监管队伍履职尽责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
 
  1、推进机构改革,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为贯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省委省政府明确,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于2014年上半年完成,我们要牢牢把握机遇,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市级机构改革,抓紧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同时把乡镇(区域)监管机构做实,把监管触角延伸到镇村(街道),形成盖边沉底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一是组建“统一权威”的市级监管机构。在省指导意见下发后,迅速推进市级监管机构改革。市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力争参照上一级监管机构设定并保持相对一致,避免因各不相同造成协调困难、联动性差等问题。二是夯实乡镇监管基础。把建设乡镇(区域)监管派出机构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人员编制和办公设施,切实为基层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行政村和社区健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行政监管、执法监管、技术监督“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模式,优化配置、整合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发挥最大效应。三要切实抓好机构改革过渡期有关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和各乡镇管理办公室主任是抓好机构改革和监管工作的重要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各项监管工作协调有序、平稳过渡。同时,主动加强与食安办及其他监管部门的联系协调,坚决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和监管“空档”。
 
  2、强化社会共治机制建设,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一是全面落实政府责任。各乡镇(街道)政府认真落实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继续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双文明”考核内容,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二是建立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制。引导、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受权人等制度规定,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和岗位,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探索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就由哪个环节的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先行进行赔偿,决不允许推卸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完善激励机制、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的自觉性。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住食品药品安全舆论环境明显改善的有利契机,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完善机制、上下联动,全面提高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水平。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发出声音,下好舆论引导的“先手棋”;克服畏难情绪,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坚持实事求是,讲究方法策略,提高舆论引导的实效性;传播正面观点,把握口径分寸,抢占舆论引导的制高点。同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用好“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载体,建立和维护好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型发布平台。四是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监管。进一步发挥新闻通气会、执法开放日等活动的作用,邀请媒体记者、“两会”代表委员和社会志愿者参与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扩大宣传教育面。扩大咨询投诉举报热线影响,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科学开展食品药品抽验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公众客观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3、强化科学监管体系建设,开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局面。一是严格行政审批,把好市场准入关口。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药械经营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行政审批“证前监管”作用,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入市场。二是建好信息平台,提升监管科技含量。围绕“两建两完善”目标,着力建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服务管理数据平台和“数字稽查”两个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药品远程监管平台和食品安全公共服务平台,把“四品一械”全部纳入统一的数据平台,通过信息共享互通,生产经营、检查执法双向留痕,实现监管对象和执法主体的双向监控。三是规范日常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效能。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强化工作指导,对风险程度高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低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和药品零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办法,落实量化等级公示制度,引导公众安全消费。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日常监管等规范制度和监督检查手册,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科学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能,规范监管行为。四是预警排查并重,有效管控风险隐患。一方面,强化风险预警。以风险监测、统计分析等为基础,加强安全风险点分析研究;依托基层信息员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员,建立舆情信息采集机制,为决策部署和日常监管提供风险舆情预警服务。另一方面,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大活动,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科学安排、统一部署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主动排查安全隐患;推广运用快检筛查技术,充分发挥快速检测对监管执法的支撑作用。五是强化专项整治,重拳打击违法犯罪。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治理,食品安全方面,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区等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药品安全方面,重点开展制售假劣药品、网上非法售药、夸大宣传等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和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两打两建”、药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等专项行动成果,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坚持打建结合,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每一次专项行动解决一类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大案要案查办工作,进一步规范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使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惩重处,使不法分子无藏身之地。六是推动制度创新,鼓励分步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总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管理中的经验做法,积极向外界推广展示、向上级部门推荐审定,进而上升为管理规范固定下来,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水平。七是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企业的动态管理。根据产品品种、企业管理状况及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记录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检查。完善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严惩失信行为。加大对市场潜力大、品牌效应强、市场信誉好的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产业集约发展、做大做强。以实施药品GMP、GSP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为抓手,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企业错位发展、特色发展,支持企业兼并重组、资源整合、转型升级,培育一批高技术企业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大幅提高我市食品药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强化能力和作风建设,提升队伍履职尽责能力。一是完善考核考评机制。把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作为对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年度业务考评的重要指标,创新群众评议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进一步提高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创新考评结果反馈形式和方式,科学运用考评结果,充分发挥其推动工作落实、提升监管效能的积极作用。二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做好有关行政权力清理,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标准、须知和流程,着力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强化行政指导和执法监督,将行政许可、处罚、复议、应诉全过程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执法工作。三是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积极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并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落实措施,促进监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深化服务品牌创建,扎实开展“三解三促”、结对帮扶、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制度建设,增强制度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强化对审评审批、监管执法、认证检查等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运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以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继续深入以绩效管理为抓手的机关作风建设,坚决消除和杜绝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办事拖沓等现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班子成员和科室、所、队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惩治的治本功能,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地区: 江苏 
 标签: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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