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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昆政规〔201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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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26 10:49:41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834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苏州市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1〕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发布关于推进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昆山市人民政府
昆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昆政规〔2011〕13号
发布日期 2011-10-1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fzb.ks.gov.cn/nry.jsp?id=85689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苏州市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1〕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菜篮子”工程事关民生福祉,稳定农产品价格事关科学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价商店旨在着力减少农产品销售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
 
  二、工作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在2011年底前,在全市相关超市建成3个以上农产品直销区,在人口密集、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区域建成1家以上的农产品直销店。2012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力争形成布局合理、经营规范的全市性农产品平价直销网络,保持一定品种和数量的农产品低价和让利销售。
 
  三、基本形式和资质条件
 
  (一)基本形式
 
  平价商店以农业龙头企业为经营主体,同时可吸纳信誉好、诚信度高的大型农产品批发经营企业加入,并由政府与经营企业签订协议后,实行市场化运作。具体经营形式有:
 
  1. 在消费群体集中的社区及周边建立农产品平价直销店(点);
 
  2. 在大型超市建立农产品平价直销区;
 
  3. 在我市爱心超市建立农产品平价直销点;
 
  4. 在公有农贸市场建立农产品平价直销专场;
 
  5. 其它有利于农产品平价直销的形式。
 
  (二)资质条件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 有相对独立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其中,在街道社区设立的农产品平价直销店经营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在大型超市设立的农产品平价直销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在公有农贸市场设立的农产品平价直销专场不少于1000平方米;
 
  3. 主要经营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产品,主要以蔬菜类为主,且品种不得少于15个,适当配有水产、肉禽蛋、豆制品、水果及粮油制品等;
 
  4. 以低于市场平均价20%以上的价格销售群众必需的农产品,超市直销专区每天还须提供不少于5个1元以下蔬菜品种,并在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按照与政府签订的协议履行稳价惠民义务;
 
  5. 建立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和质量追溯体系,确保所经营的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质量安全规定。
 
  四、规范管理
 
  (一)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平价商店开设由符合资质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实施,并定期进行审验。对不符合资质要求或不能履行保供稳价社会责任的,取消平价商店资格。
 
  (二)实行品种目录管理。根据季节变化,选择当季常规品种列入平价销售产品目录。列入目录管理的平价商品须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公示当天销售商品价格及有关信息;所有在售商品都要有标价贴或标价签,确保标示价格与成交价格相符。对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价格监测、监管。
 
  (三)明确相关权利义务。以协议形式明确参与平价商店建设各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经营管理行为,确保在市场价格发生异动时承担稳价惠民责任,同时享受政府政策扶持。
 
  (四)统一平价商店设置。外观形象和内部设置做到统一悬挂店牌、标牌,统一张贴经营制度,统一标价牌(签),统一装饰风格,统一使用POS收银系统,营造整洁、干净、新鲜、安全的购物环境,打造平价商店惠民、便民的品牌形象。
 
  五、政策扶持
 
  对符合资质条件且手续完备的平价商店享受政府扶持政策:
 
  (一)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对配送鲜活农产品进入平价商店的货车免费发放特别通行证,允许进城通行和停靠。
 
  (二)实行价费优惠政策。对涉及平价商店的各类收费进行全面清理,优先实行优惠减免。平价商店及其冷藏设备用电执行非普工业用电、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政策。
 
  (三)实行资金补贴政策。对积极参与平价商店建设且达到规定要求、社会反响良好的经营者,经上级考核验收小组验收通过,市政府将实行一次性开办补贴。当农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对依照政府要求组织调运、销售农产品,实现保供稳价目标的平价商店,经检查考评后给予补贴。
 
  六、强化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平价商店建设纳入市政府“菜篮子”工程和价格调控目标管理,成立市政府“平价商店”建设领导小组,农委、物价、财政、商务、工商、供销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各街道、社区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全力推进平价商店建设。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平价商店相关扶持、运营、管理等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平价商店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明码标价、工作台账、质量检测等制度,依法规范诚信经营。
 
  (三)加强绩效考核。将平价商店建设纳入相关部门工作考核内容,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督查、考评,确保平价商店建设真正落实到位。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地区: 云南 
 标签: 价格 农产品 菜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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