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水平,充分挖掘我市农业生产的资源优势,开发更多的农业自主创新品牌,提升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进商标富农强市战略的深入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我市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战略意义
大力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农产品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取
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看,我市农产品商标品牌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一是涉农产品商标数量还不多,不少涉农企业还没有自主商标;二是农产品知名品牌少,缺乏竞争力;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富有安庆特色、品质优良的农产品,因没有进行地理标志注册,在外地被侵权使用而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因此,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的理念,高度重视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使用和品牌培育工作,加大扶持,加强引导,努力打造我市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品牌。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以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与保护为手段,积极引导商标注册人正确运用商标战略,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势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全面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进商标富农强市战略的深入实施。
(二)目标任务。按照“一村一特色、一乡多品牌、县县有地标”的基础规划,大力发展我市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在“十二五”内按照100件的目标任务制定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发展计划并逐年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使我市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发展进入全省领先行业。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入调查摸底,制定培育计划。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对本辖区内农产品商标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挖掘资源、强化培育、规范使用”的工作思路,统筹制定本地区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发展计划,引导支持企业培育、创建品牌,避免无序、恶意竞争。
(二)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部门协同机制,加强领导,强化调度,将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发展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的内容,明确责任,狠抓任务的落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鼓励、引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要选择有一定资源优势、有一定规模、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的地理标志产业先行突破,对具有原产地特征的农副产品,如优质粮油、特色水产、特色食品、名贵中药材、无公害蔬菜、特色手工艺品等,指导其申请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要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查处侵犯已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把扶持品牌发展和打击商标侵权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户创建品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地域的确认、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和评价、生产基地和市场流通中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检验检测等技术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质监部门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引导、鼓励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创建工作;税务部门要落实各项税收支持政策;科技、商务、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地帮助涉农企业创立名优商标,努力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共同促进品牌经济的发展。
(三) 强化商标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工商部门要担负起商标知识宣传的主要职责,强化服务,将商标宣传活动延伸到乡村、延伸到企业,全面宣传普及商标知识。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要把农产品品牌建设列为宣传报道的重点,大力宣传农产品使用注册商标的意义和作用,及时报道我市农产品商标的创建信息,不断提高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的作用,做好本地区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规划、管理、指导、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考核工作实施情况。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毎半年要对本地区培育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情况组织一次检査,掌握工作进度。要加强相互交流,创新体制机制,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支持和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发展和商标富农强市战略的实施。
(三)建立奖惩机制。市政府将把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开展成绩显著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完成不了年度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奖励,将纳入市政府扶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政策内统筹实施。
附件:各县(市)、区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目标任务分解表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
序号 |
单 位 |
已核准注册件数 |
2012年申报件数 |
2013年申报件数 |
2014年培育件数 |
2015年培育件数 |
总 数 |
1 |
桐 城 |
2 |
3 |
1 |
6 |
6 |
18 |
2 |
枞 阳 |
2 |
2 |
|
5 |
6 |
15 |
3 |
怀 宁 |
|
3 |
1 |
5 |
3 |
12 |
4 |
潜 山 |
|
2 |
|
5 |
5 |
12 |
5 |
岳 西 |
1 |
2 |
1 |
5 |
1 |
10 |
6 |
太 湖 |
|
1 |
|
4 |
3 |
8 |
7 |
望 江 |
|
1 |
1 |
4 |
2 |
8 |
8 |
迎 江 |
|
|
1 |
2 |
2 |
5 |
9 |
大 观 |
|
|
2 |
2 |
1 |
5 |
10 |
宜 秀 |
|
1 |
|
2 |
2 |
5 |
11 |
经济 开发区 |
|
|
|
1 |
|
1 |
12 |
大桥 开发区 |
|
|
|
1 |
|
1 |
总 计 |
5 |
15 |
7 |
42 |
31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