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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20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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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14 16:16:26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662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全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推进行动计划实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关于印发2014年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
宁德市人民政府
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2014〕4号
发布日期 2014-03-0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ningde.gov.cn/cms/www2/www.ningde.gov.cn/B7727BE699231865C7B0CC475DA507AE/2014-03-09/AD49C42C5F1F5DF4E51B182511FD24A3.html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4年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9日
 
  宁德市2014年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全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推进行动计划实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六新大宁德”的建设目标,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拓展农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型经营体系、增强农业发展活力。着力推进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主要目标
 
  ——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2014年,力争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90万亩,总产稳定在65万吨。肉蛋奶总产量12万吨、比增5%,水产品总产量78万吨、比增5%,笋竹总产量50万吨,比增6%,森林覆盖率达65%。
 
  ——项目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全市新建、改扩建现代农业重点项目16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3亿元以上。农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农业设施装备逐步改善。新建设施农业面积6100亩,其中设施蔬果6000亩、设施林业(食用药用花卉、盆栽等)100亩、设施渔业项目6个、设施食用菌项目5个、设施畜禽项目10个,生猪、蛋鸡规模化率达6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27%。
 
  ——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农业“五新”推广持续深化,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5%。培育新型农民1000人。
 
  ——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有效认证使用“三品一标”标志20个以上、累计达2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
 
  1.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按照“稳面积、不抛荒、增产量”的要求,严格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粮食生产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订单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水稻保险等政策及时兑现落实到位。
 
  2.稳定粮播面积,提高单产。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治理耕地抛荒,确保粮播面积稳定在190万亩以上。以实施粮食高产创建和超级稻“双增一百”(亩增产一百斤、节本增效一百元)科技行动为抓手,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在全市建设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粮食产能区10个以上,确保全市粮食总产稳定在65万吨以上。
 
  (二)做大做强产业龙头。围绕发展沿海蓝色产业带、山区绿色经济带,突出抓龙头、抓基地、抓科技,发展壮大茶叶、水产、食用菌三大主导产业和蔬果、畜禽、林竹、花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实施一批农业产业化项目,做大做强一批行业领军龙头企业。
 
  1.茶叶。支持茶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建设集中连片生态茶园,全市茶园面积控制在100万亩以内,新建生态茶园5万亩。实施病虫绿色防控先进技术,加强农残检测,健全茶叶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确保茶叶产品质量安全。在保持和提升“坦洋工夫”、“福鼎白茶”、“天山绿茶”传统优势产品品质的基础上,支持大翔茗茶等企业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努力拓展国内大众消费市场和国外市场;支持仙洋洋食品科技、绿叶茶业等龙头企业加快现代工艺创新,大力发展茶叶深加工。加快福安、福鼎茶叶专业市场建设,支持茶业协会、生产企业与全国各地闽东商会组建产销联盟,提高市场份额。
 
  2.海洋渔业。开发利用湾外海域,开展增养殖品种与模式研究,推进霞浦浮鹰岛、福鼎嵛山岛等离岸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基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发展湾外“海洋牧场”。以设施渔业为重点,加强标准化池塘养殖、浅海设施养殖、工厂化养殖、渔业种业、休闲渔业、水产品加工、海洋生物制品等七大类现代渔业产业园区建设,抓好霞浦万丰循环水养殖示范基地等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大型水产养殖、种业、加工龙头企业,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提高精深加工水平。扶持霞浦顺来发、正冠等远洋渔业企业发展,完成14艘远洋渔船建造并投入生产,实现远洋渔业新突破。
 
  3.食用菌。积极推动珍稀品种开发、工厂化栽培、代用料栽培、菇棚标准化改造,大力扶持现代工厂化食用菌生产龙头企业,力争新建、改造菇棚100亩以上。着力拓展食用菌精深加工,支持古田正茸、柘荣益智源、古田立诚合作社等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4.蔬果。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集中连片、高标准的设施蔬果基地,配套建设温室大棚和智能温控大棚、水肥一体化和储藏、保鲜设施,推广无土基质栽培、智能化控制等现代技术。大力发展蔬果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
 
  5.畜禽。大力发展特色、绿色养殖业,推进规模养殖。扶持年出栏5万头以上大型生猪养殖企业改造提升和优势特色畜禽养殖基地建设,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强化重点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减少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支持南阳实业、古田瑞云、周宁怡然、屏南秋田等龙头企业提升水平。
 
  6.林竹产业与林下经济。组织实施竹业开发富民(二期)工程,强化典型示范和龙头带动,力争全市竹业产值达15亿元。大力发展以铁皮石斛、金线莲等为主的林药种植业,以笋竹加工、生物制药、生物能源油料等为主的林下产品加工业,力争全市林下经济产值达40亿元。
 
  7.花卉。认真实施好现代农业(花卉)重点县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地方特色花卉,加快蕉城绿友园林、绿宝红玉珠、福安鼎森茶花、古田洋塔园艺红掌等设施花卉和特色观赏绿化苗木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全市花卉苗木种植企业达150家,花卉苗木种植面积7万亩。
 
  8.中药材。注重风险防范和科技运用,合理规划布局,大力推广科学种植技术,加强良种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注重品牌建设和市场引导,严厉打击伪劣农资,从源头上保证中药材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有序发展太子参、金银花、黄栀子和珍稀中药材,培育一批区域性中药材品牌。支持广生堂、天人、力捷迅、西岸生物科技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三)加快建设园区基地。园区基地新扩建重点项目89个,完成年度投资6.27亿元。
 
  1.新扩建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项目30个,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0.21亿元,力争带动完成投资4.5亿元以上。其中:福建农民创业园扩建项目7个,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00万元,力争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福建农民创业示范基地新扩建项目23个,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0.16亿元,力争带动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
 
  2.扩建市级高优农业示范园区11个,钢架大棚等设施建设面积达到8000亩以上,市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600万元,力争带动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
 
  3.新扩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48个,力争完成投资0.77亿元。其中:建成市级山地农业开发示范基地30个,市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00万元,力争带动完成投资0.5亿元以上;建成以现代茶业示范基地 18个,核心示范面积 2万亩以上,完成投资0.27亿元。
 
  (四)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新扩建设施农业重点项目82个以上,力争带动完成投资7.16亿元以上。全面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用电优惠政策。
 
  1.新扩建设施农业项目65个以上,力争带动完成投资6.35亿元以上。其中:新扩建设施蔬果项目50个以上,建成蔬菜、水果等设施大棚面积2.6万亩,力争完成投资5.5亿元;新扩建设施食用菌项目5个以上,实施面积200亩,力争完成投资0.5亿元,其中建成1家日产鲜品10吨以上、2家日产5吨以上的工厂化食用菌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新扩建设施畜禽场10个,力争完成投资0.35亿元。
 
  2.新扩建设施林业项目11个,完成投资0.31亿元以上。其中,现代农业(油茶)发展项目6个,完成投资0.14亿元,建立高产油茶示范片1.4万亩;现代农业(竹业)发展项目 1个,完成投资0.02亿元,建立高产竹林示范片0.3万亩;设施花卉发展项目4个,完成投资0.15亿,建立设施花卉示范基地(食用药用花卉、盆栽、鲜切花等)100亩。
 
  3.新扩建设施渔业项目6个,完成投资0.5亿元以上。其中,深水大网箱鱼类养殖示范基地2个,建设深水大网箱50 口,力争完成投资0.1亿元;建设半滑舌鳎、石斑鱼、鲍鱼、乌贼、大黄鱼等海水循环水工厂化养殖设施4家,力争完成投资0.4亿元。
 
  (五)加快科技创新推广。
 
  1.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开展地方特色品种保护与开发,加强传统畜禽种源的提纯复壮,建成新品种展示点30个以上、展示后备品种100个次以上,辐射带动全市推广农作物新品种180万亩以上。全市主要粮油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7%以上、蔬菜良种覆盖率达93.5%以上。
 
  2.做好重点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重点推进以海洋渔业为主导产业的福建宁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继续各类重点农业科技项目,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3.加快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继续实施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大力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创办农业经济实体。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带项目、带技术投入一线生产从事科研活动,鼓励科研成果、创新品种折股参与投资和分红。
 
  4.加快推进农业“五新”集成应用。推行‘首席专家+领军企业+示范基地’三结合的集成创新推广模式,推广农业“五新”100项以上。着力推进现代农业智能化、自动化成套装备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促进先进适用装备和设施栽培农艺技术的有机配套,农机化综合机械化水平达27%以上。推进12316农业信息热线的建设完善,开展物联网农业应用省级示范点建设。
 
  5.积极增施商品有机肥。在土地整理项目中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中按200元/亩的标准增加预算投资,增加施用有机肥。在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等项目中安排财政资金的1.5%专项用于推广使用有机肥。新增推广使用有机肥5万亩。
 
  (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1.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新增农民合作社400家,累计达4000家以上,其中培育省、市级合作社示范社50家以上。重点引导、扶持、培育农机化、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合作社,引导合作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盈余分配机制。
 
  2.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到2014年底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左右。鼓励农户、农民合作社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作价入股龙头企业,促进农户与龙头企业形成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增值收益。
 
  3.加快发展家庭农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家庭农场示范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政策,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重点培育家庭农场示范场100家,每个县(市、区)培育10家以上,其中培育省、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30家以上。
 
  4.加快培育新型农民。依托农业大中专院校,采取免试入学、免费培训方式,全年选送1000名新型农民参加学历教育。继续实施农业职业技能、农业专项技术、农民创业和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2014年力争完成“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培训5000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万人。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1.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各类标准园创建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今年新增“三品一标”数量20个以上。积极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方式,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低残留农药、水肥一体化设施、秸秆腐熟还田等控源减排技术,鼓励采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做到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农膜,努力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卫生水平。
 
  2.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完善各项日常监管措施的,切实加强对农药、生鲜乳、畜禽抗生素、“瘦肉精”、禁用兽药、茶叶农残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专项整治。
 
  3.着力创新制度机制。在生产监管环节,重点要建立产地环境监管机制,督促农业生产企业建立和落实投入品管理、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和产品检验检测等制度;在信息公开方面,重点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制度,并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承诺制和“黑名单”制的相关措施,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在监管机制方面,重点要建立产地准出、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制度。
 
  4.全面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技术力量,确保乡镇监管人员到岗到位。要切实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强化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县乡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八)完善基础配套建设。
 
  1.加快完善灌区配套改造。推进蕉城、霞浦、柘荣、周宁和寿宁等5个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力争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
 
  2.加快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新建一批小型水库、山地蓄水池、小山塘等山地水利工程,力争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0亩以上,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解决山地作物受旱问题。
 
  3.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成9县(市、区)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6万亩、总投资1.8亿元;完成柘荣、福安、古田、霞浦等4个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1.44万亩、总投资0.209亿元。
 
  4.加快搞活市场流通服务。鼓励和引导城市“农改超”或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完善营业场所、检验检测、停车场、节能降耗、废物废水处理和安全监控等硬件设施,扶持农村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计划新建或改造农贸综合市场(含生鲜超市)8个,面积1.2万平方米,投资1000万元。加快蕉城8万吨国家粮食储备库和市县级现代化仓容建设,新增粮食储备3万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牵头单位要按照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行动计划综合协调联系办公室(简称联系办),挂靠市农业局,负责行动计划统筹协调、检查督促、信息上报。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推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目标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分工,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细化到每月份、每季度,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同时要精心筛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安排挂钩单位和联系人,明确时间节点、进度要求、具体举措,推动行动计划部署落实到位。
 
  (三)保障资金投入。着力构建业主为主、财政引导、金融支持、保险保障的投入机制,要集中整合有关涉农资金,倾斜支持重点项目。各县(市、区)政府要从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出台扶持优惠政策。要进一步谋划和生成好项目、大项目,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做优做大做强。
 
  (四)创新经营体系。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支持农民兴办信用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五)强化金融服务。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力争完成7家村镇银行组建任务。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地使用权、大型农机具、农业大棚、盆栽花卉等抵质押贷款试点,以及森林综合保险参保林地“林权+保单”等抵押贷款。优先安排专项信贷规模,持续增加涉农信贷投放,优先安排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专项信贷资金,对新型经营主体作出差别化的授信安排,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建立政银企合作助推现代农业战略协作,探索惠农支农补贴与金融信贷联动机制。推进设施蔬菜政策性保险,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六)加强检查督促。加强对政策落实、资金到位、重点项目进展、总体工作进度等情况的督导督办。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市级高优农业示范园区、设施农业、设施花卉、设施渔业、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等7项内容列入行动计划年度考核考评,涉及到省级的目标任务要按照省直有关部门分解细化的任务抓好落实,实施情况列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
 
  (七)加强信息报送。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国土局、财政局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信息联络员汇总所牵头项目的进展情况,于每月27日、每季度末向市联系办报送(联系人:张双寿 手机:13950565067 邮箱:85433434@qq.com ),经汇总后报送省联系办和市政府、市发改委。同时,各有关单位每半年报送一次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行动计划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附件下载:1.2014年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行动计划考评考核任务分解表
 
  2.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行动计划进度报表
 地区: 福建 
 标签: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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