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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食品生产领域监管职能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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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11 16:04:25  来源: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477
核心提示:原由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发布单位
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2-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bnzj.net/News/View/2014-2-19/5288_1.html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组建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13〕51号)、《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监管职能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质监局发〔2013〕56号)文件,现就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由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二、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有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三、按照分工食品检验检测服务工作仍由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共同承担。
 
  四、自2014年2月14日起,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与食品、食品添加剂和化妆品监管有关的行政许可申请,产品质量投诉举报、信访,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如需办理以上业务请向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办理(电话:0691-2163376)。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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